乌当区2023年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确保我区适龄幼儿招生工作稳妥有序实施,根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及《幼儿园工作规程》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学前教育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党的二十大精神,遵循学前教育规律,把握正确的育人方向,统筹整合全区学前教育资源,切实维护教育公平,依法实施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工作。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招生政策、程序、方式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各公办幼儿园按照统一部署进行招生,一律不得擅自组织招生。
(二)坚持“人、户、房一致”的学前教育招生原则。按照学前教育招生入学方案要求,通过现场资格登记审核、摇号中签后办理入园手续。
三、组织保障
为加强学前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领导,确保公办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安全、顺利、有序开展,成立以区政府分管教育副区长为组长,以区政府办联系教育副主任、区教育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以各乡(镇、街道)、相关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群策群力、协作共商,共同统筹做好全区2023年公办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
四、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年满三周岁的“人、户、房一致”(即户籍与法定监护人户籍和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一致)的适龄幼儿和符合政策性照顾要求的适龄幼儿。
五、招生范围
(一)户籍生
与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乌当区户籍适龄幼儿。一是户主为法定监护人;二是户籍与法定监护人户籍和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一致。以上适龄幼儿就读乌当区公办幼儿园,按照招生方案划片登记摇号的方式进行招生。
(二)政策照顾生
1.现役军人子女: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险岗位工作,且户籍在乌当区的军人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且户籍在乌当区的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的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的军人子女,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在乌当区的适龄儿童。具体由区人武部审核同意后,报市警备区审核确认加盖公章,统一将名单反馈区教育局,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2.退役军人子女: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参战退役军人、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功臣模范退役军人、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或者特殊岗位服现役的退役军人,且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在乌当区的军人子女。具体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同意后,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确认加盖公章,统一将名单反馈区教育局,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3.高层次人才子女:持有省级“优才卡”或“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的高层次人才,由持卡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审核确认加盖公章后,统一将申请材料汇总后反馈区教育局,由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协调安排。
4.易地扶贫搬迁子女:易地扶贫搬迁户子女由东风中心校负责审核登记,名单审核确认后,统一将名单汇总后反馈区教育局,由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协调安排。
六、招生工作安排
(一)登记时间
2023年8月17日—8月18日
(二)登记地点
各公办幼儿园
(三)登记资料准备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适龄儿童户口需与法定监护人同一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一致)。
2.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幼儿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幼儿出生证、疫苗接种证、健康(保健)手册原件。
(四)摇号时间
2023年8月21日
(五)招生办法
1.户籍内适龄幼儿招生:户籍内适龄幼儿按照户籍所在地划片范围到幼儿园进行现场信息登记,经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幼儿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幼儿园,可直接办理入园手续;幼儿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幼儿园,采取公开摇号方式确定招生名单;各幼儿园需于2023年8月12日前制定本园摇号方案,经区教育局审核后于2023年8月15日前向社会公布,并于2023年8月21日摇号。监护人拒绝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向幼儿园提供资料登记审核的,视为放弃。
2.特殊群体招生: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的有关政策性优惠规定,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退)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凭相关有效证件,于2023年8月20日前到区教育局进行审核登记,易地扶贫搬迁户子女由东风中心校负责审核登记。
3.企业办园及民办幼儿园招生:根据幼儿园规模及招生计划实行自主招生。
七、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中心校、幼儿园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层层压实责任,科学组织实施,统筹做好幼儿园招生入园各项工作。要强化幼儿园招生稳定,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招生工作中的相关问题,确保招生入园工作安全、平稳、有序进行。
(二)强化招生宣传。各中心校、各公办幼儿园要按照全区公办园招生工作要求制定本单位具体的摇号方案。逐级审定后向社会公布,采取多种形式向家长宣传招生政策,并做好解释工作,积极向属地乡(镇、街道)及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对接,确保招生政策家喻户晓。
(三)严格招生纪律。各中心校、幼儿园要严格按照招生安排,做好查验证件、审核登记、组织摇号等工作,幼儿园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班额标准进行招生,严禁招收3周岁以下幼儿入园,严禁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园考试或测试,严格执行有关收费规定,严禁以“兴趣班”“实验班”“特色班”等名义收取幼儿家长费用,严格规范招生行为;确保招生工作各环节公开、公平、公正;自觉接受家长、社会监督。
附件:
1.乌当区2023年公办幼儿园招生划片范围
2.乌当区2023年公办幼儿园招生登记时间安排
3.乌当区2023年公办幼儿园招生计划数
4.乌当区2023年企业办、民办幼儿园招生计划表
附件1
乌当区2023年公办幼儿园招生划片范围
一、新天城区公办幼儿园
(一)乌当区幼儿园:具有育新社区居委会、环溪社区居委会、清溪社区居委会、松溪社区居委会、顺海村(不含小河口组、新寨坡组、顺海村安置房)户籍和房产一致的适龄幼儿。
(二)乌当区新天幼儿园:具有保利温泉社区居委会(不含温泉御景外滩一号小区)、观云社区居委会和顺海村大坡路安置房户籍和房产一致的适龄幼儿。
(三)乌当区振新幼儿园:具有乌当区振华第一社区居委会、振华第二社区居委会、新都社区居委会、新云社区居委会、龙广社区居委会(不含保利紫薇郡小区、白鹭洲小区)、金江苑社区居委会、幸福社区居委会、新庄村(马陇坝组)、北衙村、北衙尚城小区、旭辉学府江来小区户籍和房产一致的适龄幼儿。
(四)乌当区高新幼儿园:具有大桥社区居委会(含新庄幸福小区、恒大都会广场小区、阳晨美林小区)、春天社区居委会、新添村(不含大沙田组)、新庄村(不含马陇坝组)、阿栗村户籍和房产一致的适龄幼儿及云锦尚城易地扶贫搬迁户适龄幼儿。
(五)乌当区第三幼儿园:具有保利公园社区居委会、白鹭洲小区、保利紫薇郡小区、山花社区居委会户籍和房产一致的适龄幼儿。
(六)乌当区第四幼儿园:具有乌当区新创社区居委会、新业社区居委会、新联社区居委会、新欣社区居委会、新竹社区居委会、新光社区居委会、新泉社区居委会、蔡家寨安置小区、叶家庄新村、温泉御景外滩一号小区、顺海村(小河口组)、顺海村(新寨坡组)、新添村(大沙田组)、小河口商住楼户籍和房产一致的适龄幼儿。
二、乡(镇)公办幼儿园
(一)东风镇
东风镇中心幼儿园:东风镇户籍的适龄幼儿。
(二)水田镇
水田镇中心幼儿园:水田村、董农村、竹林村、瓮蓬村、罗庄村、水田居委会户籍的适龄幼儿。
安多幼儿园:上坝村、安多村户籍的适龄幼儿。
培鹅幼儿园:定扒村、培鹅村户籍的适龄幼儿。
李资幼儿园:李资村、三江村户籍的适龄幼儿。
(三)下坝镇
下坝镇中心幼儿园:下坝镇户籍的适龄幼儿。
(四)羊昌镇
羊昌镇第一幼儿园:羊昌村、羊昌居委会、甲岗村、平坝村、黄连村户籍(包含公租房)的适龄幼儿。
马场幼儿园:马场村、小寨村、中河村、毛栗科村户籍的适龄幼儿。
(五)百宜镇
百宜镇中心幼儿园:百宜村、洛坝村、场上村、沙坝村、拐吉村、拐比村(大尧组、林场组、拐比一组、拐比二组)、拐九村、罗广村户籍的适龄幼儿。
红旗幼儿园:红旗村户籍的适龄幼儿。
崇义幼儿园:拐比村(界牌组、柏枝田组、团坡组、苔子田组)户籍的适龄幼儿。
(六)新场镇
新场镇中心幼儿园:新场村、堡寨村、王坝村、可龙村、大坝社区居委会户籍的适龄幼儿。
新场镇中心幼儿园大珠分园:达古村、大岗村、王坝小珠组户籍的适龄幼儿。
新场镇中心幼儿园大桥分园:谷溪村、尧上村、永丰村、大桥村、杨梅村户籍的适龄幼儿。
新场镇中心幼儿园大坝分园:大坝村、尖坡村户籍的适龄幼儿。
(七)新堡乡
新堡乡中心幼儿园:新堡村、大寨村、陇上村、马头村、长坡村、陇脚村户籍的适龄幼儿。
新堡乡中心幼儿园王岗分园:王岗村户籍的适龄幼儿。
(八)偏坡乡
偏坡乡中心幼儿园:偏坡乡户籍的适龄幼儿。
附件2
乌当区2023年公办幼儿园招生登记时间安排
全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均采取统一时间、现场登记的方式,监护人按照户籍所在地所属社区居委会(或村)到相应公办幼儿园进行现场登记,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乌当区幼儿园
8月17日 育新社区居委会、环溪社区居委会、清溪社区居委会
8月18日 松溪社区居委会、顺海村(不含小河口组、新寨坡组、顺海村安置房)
二、乌当区新天幼儿园
8月17日 保利温泉社区居委会(不含温泉御景外滩一号小区)
8月18日 观云社区居委会、顺海村大坡路安置房
三、乌当区振新幼儿园
8月17日 振华第一社区居委会、振华第二社区居委会、新都社区居委会、金江苑社区居委会、新庄村(马陇坝组)、北衙尚城小区
8月18日 新云社区居委会、龙广社区居委会(不含保利紫薇郡小区、白鹭洲小区)、幸福社区居委会、北衙村、旭辉学府江来小区
四、乌当区高新幼儿园
8月17日 新添村(不含大沙田组)、新庄村(不含马陇坝组)、春天社区居委会
8月18日 阿栗村、大桥社区居委会(含新庄幸福小区、恒大都会广场小区、阳晨美林小区)
五、乌当区第三幼儿园
8月17日 保利公园社区居委会
8月18日 白鹭洲小区、保利紫薇郡小区、山花社区居委会
六、乌当区第四幼儿园
8月17日 新创社区居委会、新业社区居委会、新联社区居委会、新欣社区居委会、新竹社区居委会、新泉社区居委会
8月18日 蔡家寨安置小区、叶家庄新村、温泉御景外滩一号小区、新光社区居委会、顺海村(小河口组)、顺海村(新寨坡组)、新添村(大沙田组)、小河口商住楼
七、各乡(镇)中心幼儿园
各乡(镇)公办幼儿园(含村级幼儿园、附设幼儿班)按照中心校统筹安排完成本乡(镇)户籍内服务村居所在地适龄幼儿招生工作。
附件3
附件4
乌当区2023年企业办、民办幼儿园
招生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