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郑州市金水区,一个“18岁男孩52万卖掉上百万房子买摩托车”的房屋买卖纠纷在当地法院审理。
刚满18岁的高中毕业生小华,为了买一辆心仪的摩托车,背着父母把爷爷过户给他的价值100多万的房子,以52万元的价格卖给了中介小伍(化名),之后又被中介转卖给小洋(化名)。在得知事情后,孩子父母怀疑这是对方设局骗了自己的儿子,多次找对方协商未果后,将小伍和小洋告上法庭。
法院对双方进行了调查和询问,从表面上来看,他们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内容也属于正常的民事交易。但是从深层次来考虑双方是不对等的地位,小华是一个普通的高中生,社会经验非常有限,他对房屋的价值,以及房屋买卖的程序和风险缺乏基本的认识和判断能力,完全听从了小伍的安排。
而小伍是一个有经验的二手房中介,他明知小华是一个未成熟的高中生,却利用小华对房价的无知,诱导其以低于市场价一半的价格将房子卖给他,并且在短时间内转手赚取差价。法院认为,这场交易显失公平,经过审理,法院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对此,网友纷纷评论:“房子回来了是好事,就怕摩托车已经买了,父母还得给儿子还房钱”“成年人啦,要为自己的决定负责了”“明显低于市场价,这是恶意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