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查App显示,近日,麦某某与北京法先生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律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件一审判决书公开。
文书显示,原告麦某某诉称,其为执业律师,法先生公司未经同意,擅自在网站及微信小程序使用麦某某姓名并将其列为平台认证律师,且多处信息不真实。法先生公司虚构与麦某某的合作关系,误导消费者,截取了麦某某与潜在客户商业合作机会。此外,两被告还存在非法收集、使用其他律师信息的行为。两被告辩称,律师的职业信息是公开的,系通过网络、合作网站合法收集;小程序未正式上线推广,后已撤下,信息错误产生的影响较轻微。
法院审理认为,法先生平台为麦某某设定“收费标准”、显示麦某某“执业年限”“胜诉率”“执业证照片”等信息,虚构其在“法先生”平台成功承揽业务次数等数据,均未取得麦某某同意,构成对麦某某个人信息权益的侵害。最终,法院判决法先生公司在其公众号发布声明向麦某某道歉,赔偿麦某某经济损失3000元,律政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据媒体此前报道,“法先生”在未获得授权的情况下,擅自将全国各地众多律师信息在其平台进行展示,甚至疑似冒用其他律师名义接案。随后,北京、深圳、广州等地律师协会发布声明,要求涉事平台立即停止上述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