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晚,中船科技发布《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证监会同意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装风电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中国船舶集团风电发展有限公司88.58%股权、中船海为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洛阳双瑞风电叶片有限公司44.64%少数股权、中船重工凌久电气有限公司10%少数股权,并拟募集不超过30亿元的配套资金。
获得证监会批准意味着中船科技重大资产重组又迈出了关键的一步。这不仅对公司在双碳政策下把握新能源发展机遇、打造高科技新产业发展平台具有重要意义,更有望开启中船科技发展的新篇章。
践行双碳政策,把握新能源发展机遇行稳致远
“碳达峰、碳中和”战略为新能源行业发展提供了长期确定性指引,政策的颁布与实施为新能源行业带来良好的发展前景与潜力,我国新能源行业正面临着历史性的发展机遇。
据悉,此次重组完成后,中船科技将在现有的工程设计勘察等业务基础上,注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前景广阔的风电等相关新能源领域资产,借助上市公司的资本平台功能,在更高层次、更广范围、更深程度上推进风电等新能源业务板块发展。
重组整合优质资源,加速打造新能源发展平台
中国船舶集团作为中船科技的控股股东,通过重组将集团旗下的新能源业务资产纳入中船科技,旨在推进中国船舶集团内部产业板块的整合优化,聚焦主责主业,实现高质量发展。中船科技将根据中国船舶集团整体业务布局规划的要求,加速打造和发展成为集团公司旗下的新能源业务上市平台。
根据公司公告,本次交易完成后,中船风电、中国海装、新疆海为、洛阳双瑞、凌久电气将成为中船科技的全资子公司,中船科技的业务范围将新增风力发电设备的制造、风电场和光伏电站的开发与运营、新能源工程建设服务等。
中船科技的资产重组获得证监会批复,不仅为公司在新能源领域的战略布局提供了良好的机遇,同时也将大幅提升上市公司的整体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实现上市公司股东价值的最大化。可以预见,这将成为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新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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