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7月25日,据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披露了2023年度第三期、四期、五期、六期中期票据相关发行文件。
据了解,第三期中票拟发行金额30亿元,期限为5年期,票面利率采用固定利率形式,根据集中簿记建档结果确定。债券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主承销商及簿记管理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联席主承销商,募集资金将用于偿还到期债务融资工具本息以及金融机构借款本息。
第四期中票拟发行金额30亿元,期限为3年期,票面利率采用固定利率形式,根据集中簿记建档结果确定。债券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主承销商及簿记管理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联席主承销商,募集资金将用于项目建设、偿还债务融资工具及项目贷款。
第五期中票拟发行金额30亿元,期限为5年期,票面利率采用固定利率形式,根据集中簿记建档结果确定。债券由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主承销商及簿记管理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联席主承销商,募集资金将用于偿还到期债务融资工具本息以及金融机构借款本息。
第六期中票拟发行金额30亿元,期限为3年期,票面利率采用固定利率形式,根据集中簿记建档结果确定。债券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主承销商及簿记管理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联席主承销商,募集资金将用于偿还到期债务融资工具本息以及金融机构借款本息。
截至募集说明书出具日,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待偿还债券余额为938.5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