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7月19日,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披露2023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发行日为2023年7月21日至7月24日。
观点新媒体获悉,本期发行金额为6亿元,发行期限为2年,附第1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主体评级为3A。
本期中期票据票面利率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情况,协商一致后确定,本期中期票据存续期内前1年固定不变。牵头主承销商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商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另悉,本期中期票据募集资金6亿元,其中1亿元用于置换发行人前期已经兑付债务融资工具的本息,3.2亿元用于项目建设,1.8亿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除本期中期票据的注册发行外,发行人待偿还债券融资余额合计94.5亿元,其中中期票据51.9亿元,短期融资券24亿元,公司债14.5亿元,证监会主管ABS4.10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