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7月12日,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到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及《决定书》,贵阳中院于2023年7月1日裁定受理申请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对被申请人中天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提出重整申请,并指定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管理人。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中天金融集团中期票据包括2020年度第一期和第二期中期票据。2020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简称20中天金融MTN001,债券代码102000348,于2020年3月11日发行,发行金额15亿元,发行利率7.5%,展期利率7.0%。2020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债券简称20中天金融MTN002,债券代码102001379,于2020年7月5日发行,发行金额12亿元,债券利率7.5%。以上两期债务融资工具在内的全部债务将于2023年7月11日到期,持有人有权依法申报债券并参与重整程序,主承销商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由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托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