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
记者从陕西省教育厅获悉
《陕西省义务教育课程实施办法》印发
将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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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明确,鼓励实行弹性课时。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严禁增减国家课程科目和课时,做到应教尽教,不追赶进度、不超越难度。严禁用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取代国家课程。各地不得面向小学各年级和初中非毕业年级组织区域性或跨校际的考试。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将减少机械记忆试题和客观性试题比例,提高探究性、开放性、综合性试题比例,积极探索跨学科命题。
全文如下
陕西省义务教育课程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深入实施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方案,不断完善以国家课程为主体,以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为拓展的义务教育课程体系,发展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
二、实施原则
(一)坚持正确方向。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扎实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全面发挥义务教育课程培根铸魂、启智润心的作用,着力培养堪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二)确保规范实施。以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为依据,全面落实培养目标、课程设置、组织实施、综合评价等要求,严格执行我省义务教育学校课程管理规定,确保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科学实施,规范有效。
(三)注重改革创新。在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要求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城乡、地域和校际之间的差异,因地制宜,因校制宜,整体谋划,统筹实施,创新思路,积极探索,多措并举推进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全面提升育人质量。
三、重点工作
(一)加强全过程规范管理
(二)加强全链条衔接实施
10. 重视日常学业评价。以课程目标为依据,基于核心素养的培养要求,完善学业质量综合评价体系,实行素养立意的日常教学评价。注重伴随教学过程开展评价,关注学生思想道德、知识理解、互动参与、学习态度、学业成就等表现,充分发挥学校、教师、学生和家长等多元主体评价作用,综合运用动手操作、作品展示、口头报告、成长记录等多种方式,引导学生合理运用评价结果改进学习。建立作业总量审核监管和质量评价制度,强化作业批改与反馈的育人功能。
11. 严控考试测验次数。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鼓励通过情境化、游戏化、项目化等方式评价学生学业表现;其他年级由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初中年级从不同学科的实际出发,可适当安排一次期中考试。各地不得面向小学各年级和初中非毕业年级组织区域性或跨校际的考试;学校和班级不得组织周考、月考、单元考试等其他各类考试,也不得以测试、测验、限时练习、学情调研等名义变相组织考试。初中毕业年级可在第二学期完成课程教学任务后,在总复习阶段组织1~2次模拟考试。坚持规范考试实施,以课程标准为命题依据,不得制定考试大纲。
(三)加强全覆盖学习研究
12. 开展专项培训。健全省市县校四级培训工作体系,分级、分层、分类开展专题培训,确保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的学习实现人员全覆盖、学段全覆盖和学科全覆盖。省级主要面向教育行政干部、校长、教研人员以及各学科骨干教师进行培训。地市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本地学校教学管理人员和各学科教师的培训,总体培训方案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学校负责组织教师参与各级各类培训、定期开展校本研修,总体培训方案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13. 加强教研指导。发挥各级教科研部门、高等师范学校、基础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等机构的引领作用,组建各级义务教育课程改革专家工作委员会,围绕课程方案、课程标准的转化落地等问题,集中力量加强政策理论研究,深入学校、课堂、师生开展教学实践性研究,指导建设适合学生发展的课程、实施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教学。
14. 聚焦改革重点。坚持素养导向,推进综合学习,切实开展大单元教学、主题化学习、项目式学习等,每门课程原则上用不少于10%的课时设计跨学科主题学习。落实因材施教,关注差异化教学和个别化指导,探索线上线下融合教学。把握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方向,减少机械记忆试题和客观性试题比例,提高探究性、开放性、综合性试题比例,积极探索跨学科命题。
15. 突出数字引领。全面落实基础教育数字化战略,以数字化促进课程教学提质扩容,重视提升师生数字素养,积极开发优质数字课程,持续做好基础教育精品课建设和遴选工作,全面改善数字化教学条件,着力营造泛在化学习环境。用好数字化管理应用平台,主动开展同步课堂、专递课堂、智慧课堂、智慧作业、网络教研等课程教学数字化技术多场景应用,发挥大数据分析在课程教学管理、课堂教学质量、学生学习情况诊断等方面的作用,实现面向全体、关注个体的数字化大教育、大课堂和大教研。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校要充分认识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意义,提高政治站位,明确主体责任,全力推进义务教育课程实施。省教育厅负责全省义务教育课程的宏观管理、整体规划、统筹部署等工作。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分别负责义务教育课程的具体管理、指导建设、条件保障和课程教学组织、落实课程育人等工作,持续优化管理制度,更新管理方式,协调解决推进课程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
(二)完善课程资源。各地、各校在用好教材资源的基础上,广泛利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研学实践教育基地以及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科技馆等公共场馆资源,统筹发掘乡土民俗、工厂社区、山川名胜、先锋模范等特色文化、日常生活、自然地理、社会人力资源的育人价值。用好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和陕西教育扶智平台等公益性数字资源库,有机整合数字化课程资源,探索构建校际优质课程共建共享机制,依据教学需要打造开放多元的课程资源体系。
(三)强化督查指导。各地、各校要加强对执行国家课程方案、课程标准和本实施办法的过程性督查,把执行情况作为评估学校工作的重要指标和责任督学日常督导的重要内容。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地课程实施过程的检查指导,重点关注学校课程开设、课程标准落实、教材使用、课程改革推进等情况,督促各校开齐上好各类课程。学校要建立课程质量监控制度,制订考核、奖惩等措施,不断提升课程实施能力。
(四)优化教育生态。各地、各校要加强宣传引导,为课程实施营造良好环境,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对课程改革的支持。同时,要健全激励机制,激发广大教育工作者积极投身课程改革,及时挖掘先进典型、总结推广经验,踊跃参与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评选、课程与教学管理示范基地创建、精品课程培育等工作,推动涌现更多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创新义务教育课程实施的典型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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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陕西省教育厅
本期监制/杨丽
本期编辑/舒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