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捐款1000万元,学校也为他举办了盛大的感谢仪式,但是捐款的钱迟迟不到位,最终被母校告上了法庭,这事儿离谱么?
据悉,2019年4月,中国矿业大学迎来110周年校庆,公开宣布其2008级校友吴幽捐赠1100万元人民币,当时是学校收到的最大单笔捐赠。然而这笔捐赠并没有到位,吴幽反而惹来了母校的官司。
根据中国矿业大学官网2019年发布的消息显示,吴幽是幽镜湖资本创始合伙人、管理46亿元基金。
在中国矿业大学官方网站上,有一篇于2019年4月完成的关于吴幽的专访。他在专访中称:“听了《中国矿大我的家》二百多遍,还是那么好听”“全球最好的大学——中国矿业大学”。
专访中也提及,吴幽计划捐赠的1100万元人民币,将用于在母校基金会设立高端人才计划基金、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海外实习基金、名人名师讲座基金和创新创业基金。
当时,这是中国矿业大学自成立后收到的最大单笔捐赠。但因吴幽没能履行捐款承诺,被中国矿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告上法庭。
公开资料显示,2022年7月,双方赠与合同纠纷在徐州首次开庭。2023年1月,吴幽被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1100万余元。2月21日,吴幽被纳入失信名单,收到限制消费令。
吴幽在庭上表示,其管理的基金遇到困难,希望变更捐赠方式。
对此,网友评论,一个吹牛不负责,另一个来讨要,都不讲体面。但是,这也牵扯一个话题承诺的捐款没有兑现,可不可以讨要?
民法典规定了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民法典同时明确,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同时,《合同法》规定,“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
因此,如果校友公开承诺捐赠却不兑现,是可以强制履行交付的,母校据此告上法庭,是符合法律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