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胜县鲁地拉镇麦叉拉小学,小学生多次夜晚不睡觉在操场玩耍,值班老师掌掴脚踢多人,涉事老师和校长被处停课停职。该事件在网上引发争议,不少网友老师质疑,夜晚跑出去这难道不应该被教育么?调查组,你说该怎么管?
学生多次不睡觉外出玩耍,老师进行处罚
界面新闻报道,6月19日晚九点,麦叉拉小学17名学生,晚上不睡觉到操场上淋雨玩闹,被值班老师孙老师发现制止,学生回宿舍休息。20分钟后,再次有学生不睡觉到操场打闹,孙老师把学生弄回宿舍后,对带头外出玩闹的4名学生采用拉扯打骂方式进行处罚。此事被人发视频到网上,引发舆情,4名学生送医检查,2人有轻微皮外伤。
事发后,该地迅速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作出涉事老师停课校长停职的初步处理。
怎么看待当地通报?
从网友的激烈反映来看,网友误解当地的通报了。其实该地通报中规中矩,没有过度打压老师的意思。
该地组织教育局、纪检监察、当地乡镇3方组成联合调查组,对该事件进行调查处理,这是该地重视网传视频的应有之义,是争取舆论处置的先手。
但这阵势有点大,太过郑重其事,有点吓着老师了!其实细看通报,定性倒还客观公正,媒体说的“掌掴脚踢”,定性为“采用拉扯打骂等方式进行处罚”,孰重孰轻,不言自明;初步处理意见也还合情合理,“涉事老师停课、校长停职”,这不算处罚,只是配合调查应有的动作而已,毕竟,涉事老师和校长都在岗位上,调查就可能受到干扰,如此而已!
当时这种情况该怎么管?
学生不听老师的制止劝告,20分钟之后再次出校园玩,当然要受到教育惩戒。至于采取哪种方式?那就是老师裁量了,依据就是《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底线是不能体罚。
如,4个学生带头不愿意睡觉,在老师值班室站上一节课行不行?抄写中小学生守则行不行?已经晚上九点多了,站上40分钟,学生就会哈欠连天的,效果比抄写要好。
无论如何,老师惩戒学生,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作为受过专业训练的老师,不能以惩戒的名义进行体罚,那是用老师的大错来处理学生的小错。
教育人结语
综上,这起事件,本质上老师是对学生不听制止、多次夜晚外出玩耍的行为进行教育和惩戒,但在惩戒方式上没有遵循相关法规,使用了不当的处罚。
永胜县对麦叉拉小学事件的处理,只是应对舆情的一种积极态度,没有故意打压老师的意思,从事件的定性“不当处罚”、配合调查的处理“涉事老师和校长停职”这两个表述可以看出。
我们老师不能误解该县的通报,因此不敢教育管理学生;也不能因为该县客观公正的定性,而放纵自己,不遵守相关规定,对学生进行不当处罚,对学生的惩戒,要按照《中小学教育惩戒条例》来进行。
这件事,你怎么看?欢迎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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