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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全区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和教育部、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和通知精神及《关于印发东营市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东教字〔2023〕66号)精神,制定2023年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原则。各学校要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托底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坚决落实控辍保学主体责任,严格规范义务教育招生行为,确保我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依法依规有序进行。
(二)坚持免试就近原则。区教育局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根据适龄儿童人数、学校分布和规模、行政区划、交通状况等因素,划定招生服务区,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学校)要按照公布的招生片区或范围进行登记入学,不得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考察或擅自附加其他任何条件招生。
(三)坚持阳光招生原则。学校要通过网络媒体、校外宣传栏、致家长一封信等多种途径公布经区教育局审定的相关招生政策、程序、结果等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二、招生办法
(一)招生对象。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依法完成小学阶段义务教育且之前未注册初中学籍的学生。小学一年级严禁招收不足龄或已经具有小学学籍的学生,初中一年级严禁招收未完成小学阶段义务教育或已经具有初中学籍的学生。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区教育局批准。
(二)报名方式。所有符合入学条件的儿童、少年,均需通过东营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统一报名平台报名。平台通过整合各相关职能部门数据,家长、学生只需输入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等基本信息,平台自动查询对应的户籍、房产信息,完成报名数据的校验、汇总等功能。对使用网络不方便或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家庭,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可就近就便到区内任一学校志愿服务岗,由学校工作人员协助登录平台报名。
(三)报名程序。
常住居民子女:①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包括“地址页、索引页、儿童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三项内容);②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③学校招生服务区内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和发票及其他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包括“房屋产权人、房屋地址”两项内容)。其中,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胜利油田职工需提供胜利油田二级单位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职工住房情况证明信原件;④原就读学校学籍表。
非常住居民子女:①民营经济从业人员子女需提供原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及现居住地居住证、学校招生服务区内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或一年期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许可证、法定监护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就读学校学籍表;②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原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及现居住地居住证、学校招生服务区内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或一年期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法定监护人与务工单位签订的由法人代表签字盖章的正式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就读学校学籍表。
(四)网上报名及转学报名材料审核要求。
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的户主应该是其父母,父母是适龄儿童、少年的监护人。父母不具备监护能力的,需提供抚养人监护关系变更的证明(由公证部门出具)。凡居住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房屋租赁许可证)与户口簿(或居住证)标注的住址不一致的,按照居住证明标注的地址入学。办理房屋租赁证登记入学,经核查持有人在东营区范围内有登记房产的,不能以租赁许可证报名入学,按登记房产地址入学。监护人所提供的房产用途应为住宅,非住宅性质的房产原则上不作为入学依据。所有入学报名材料办理时间截止到2023年7月7日。学位特别紧张、入学矛盾突出的学校,可细化招生入学办法,一校一章、精准施策。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区教育局成立义务教育招生工作专班,负责统筹推进全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及时解决招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各学校也要成立招生工作专班,结合实际制定学校招生简章,安排熟悉政策、耐心负责的工作人员及时接听群众来电,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网上模拟报名开始后,在校内安排好招生咨询志愿服务岗,指导协助有需求的群众做好网上报名工作。
(二)规范招生秩序。
(三)加强招生管理。
(四)落实相关政策。
(五)依法控辍保学。
(六)加强招生宣传。
各镇、街道学区办公室和学校要认真学习领会本通知精神,熟悉政策规定,耐心解答群众咨询。学校要将区教育局制定的《致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家长的一封信》,及时发放到有需求的学生家长手中,引导广大家长树立科学教育观念,避免盲目跟风择校。要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招生入学平稳有序。
(七)严明工作纪律。
严格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规定、《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基本规范》等有关规定,依法依纪查处出现的违纪违规事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存在以下行为的,学校年度考核、校长年度考核及校长职级制考核实行一票否决,不得确定为优秀:
电子邮箱:dyqjyjjijiaogu1@dy.shandong.cn
来源:东营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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