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3〕1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川教〔2023〕114号)《会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会理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及幼儿园划片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会理府办发〔2018〕140号)《会理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关于禁止学前教育阶段招收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就读幼儿园(学前班)的通知》(会理教体科〔2019〕65号)要求,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促进教育公平,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学前教育(幼儿园)招生
(一)就读条件。会理市户籍(含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本年度8月31日前年满3周岁及以上适龄幼儿。根据《会理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关于禁止学前阶段招收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就读幼儿园(学前班)的通知》(会理教体科〔2019〕65号)精神,全市公办和民办幼儿园、幼教点严禁招收截至2023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及以上的适龄儿童就读幼儿园。
(二)招生计划。古城街道辖区公立幼儿园小班计划招生570人(东街幼儿园招收新生150人、科甲巷幼儿园招收新生150人、城北幼儿园招收新生270人),原城关和红旗片区13所民办幼儿园和新设立的会理市果元幼儿园按会理市教育和体育局核定下发的招生计划执行(招生计划见附件1)。其他区乡幼儿园(含民办、幼教点)对辖区内符合相关招生政策的适龄儿童应招尽招,但原则上不得超过幼儿园招生最大规模。具体招生要求(除年龄限制外)按照《会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会理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及幼儿园划片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会理府办发〔2018〕140号)执行。幼儿园要按年龄层次分班并控制班额〔幼儿园每班幼儿人数一般为:小班(3周岁至4周岁)25人,中班(4周岁至5周岁)30人,大班(5周岁至6周岁)35人,混合班30人(3周岁至6周岁)〕。
(三)古城片区3所公办幼儿园招生方式
第一批次:(1)户籍所在地适龄儿童(含符合拆迁政策安置户子女);(2)市直机关在职在编职工的直系子女;(3)市区域内在编在岗的教师直系子女;(4)符合条件的烈士、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因公牺牲或伤残警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高层次人才、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因公牺牲或伤残或立功退役军人适龄直系子女(需提供本人及相关单位的证明材料)。
第二批次:(1)划片范围内经济适用房正住户的直系子女;(2)划片范围内进城务工人员、经商人员(实体店、厂)的直系子女。
二、小学阶段招生
(一)入学条件。会理市户籍(含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本年度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及以上且未取得过小学学籍的适龄儿童。具体招生要求(除年龄限制外)按照《会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会理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及幼儿园划片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会理府办发〔2018〕140号)执行。
(二)招生计划。古城片区小学一年级拟完成1401人的招生计划,古城片区以外小学按应读尽读原则,招收全部适龄儿童入学。小学初始年级招生标准班额为45人,最大班额不超过50人。
古城片区小学一年级1401人的招生计划具体分配为:会理市第二小学招收新生686人、会理市第一小学招收新生245人、会理市实验小学招收新生147人、会理市毛溪小学招收新生98人、会理市新华小学招收新生90人、会理市东升小学招收新生45人、会理市老街小学招收新生90人(招生计划见附件2)。
(三)古城街道辖区七所小学招生方式。
第一批次:(1)户籍所在地适龄儿童(含符合拆迁政策安置户子女);(2)市直机关在职在编职工的直系子女;(3)市域内在编在岗的教师直系子女;(4)符合条件的烈士、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因公牺牲或伤残警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高层次人才、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因公牺牲或伤残或立功退役军人适龄直系子女(需提供本人及相关单位的证明材料)。
第二批次:(1)划片范围内经济适用房正住户的直系子女;(2)符合规定的划片范围内进城务工人员、经商人员(实体店、厂)的直系子女。
第三批次:在招收完第一、二批次以后还有剩余学位,剩余学位按照《会理市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会理市民政局关于规范管理社会力量助学工作的意见》(会理教体科〔2022〕29号)由家长自行抽签确定。
三、初中教育阶段招生
(一)入学条件。凡会理市户籍(含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完成小学修业年限的适龄少年。
(二)招生计划。今年全市小学毕业学生4557人,拟计划市内招收初一新生4557人(招生计划见附件3)。初中初始年级招生标准班额为50人,最大班额不超过55人。
城区2所中学初一新生招生工作:2023年古城街道七所小学毕业生1204人,城南街道中心小学、果元小学162人,由城区两所中学录取,录取工作由教育股、城关和红旗片区核算组于2023年6月27日前完成。2023年会理第一中学初一年级拟招生1200人,民族实验中学初一年级拟招生850人(含布拖班50人),2所中学在完成古城街道学校和城南街道中心小学、果元小学招生任务后,可在全市自主招生634人,其中会理民中招收少数民族新生不少于150人。
四、网报要求
按照省、州安排,今年我市城区17所幼儿园和所有小学、初中新生招生计划、学生报名、报名审核、学生录取、到校报到等均须在“四川省基础教育招生升学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全省系统”,https://bigapp.scedu.net/)中完成,“全省系统”将于2023年7月31日关闭,凡未通过“全省系统”实施的招生均属无效招生,将不能办理学籍注册。结合我市实际,由招生学校组织学生家长在网上进行填报,学生家长要在2023年7月30日前在“全省招生系统”中完成学生报名、报名审核和学生录取等网报流程,并按录取学校要求完成报名注册工作(具体时间节点要求详见各学校、幼儿园报市教体局审定备案统一发布的招生简章)。因家长不配合学校招生工作,而导致其子女不能在相应学校报名、注册学籍的,后果由家长自行负责。
五、招生纪律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教体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各片区核算组、学校要成立以片区核算组组长、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做好招生入学登记、资格审核、录取公示、报名注册、过程监督等工作。严格遵守招生工作的政策和法规,规范招生入学工作,落实工作责任。各片区要加强对各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管理、指导、监督和检查,确保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各学校要建立健全招生入学工作应急协调机制,制订完善招生入学风险应急处置工作预案,确保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二)保障特殊群体入学。各学校要健全控辍保学长效机制,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进一步完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全面清理取消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及时限要求,不得要求提供户籍地无人监护等无谓证明材料。对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各学校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切实落实教育优待政策。认真做好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群体入学工作,加强关爱帮扶和教育资助。
(三)做好信息公开。招生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社会关注度高,各学校务必深刻领会招生工作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招生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要及时向招生领导小组报告,不能自作主张,随意解释。各学校要通过设置招生公告栏、召开家长会、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入学办法、招生结果等相关信息,加大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老百姓对政策的知晓度,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对不符合条件的要给予明确答复和耐心解释说明,及时化解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问题,严禁推诿和上交矛盾,确保今年秋季学期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四)加强学籍与编班管理。充分利用学籍系统规范中小学校招生,在学籍系统中设置招生计划数,落实招生计划刚性要求。加大学籍管理监管力度,不得为违规跨区域转学的学生办理学籍注册转接。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均衡分配学生和配置教育资源,不得依据考试成绩设立快慢班、重点班、实验班、尖子班等。各普通中小学均不得依据“是否购买平板电脑”分班,不得以教育信息化改革名义分班并取名。
(五)严肃招生纪律。严格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规定,畅通举报申诉受理渠道,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招生行为。招生实施过程中,凡发现弄虚作假或提供虚假证件、证明及其他材料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在市城区学校的入学资格,自行回原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对违规办理虚假证件、证明及其他材料和工作不负责任、审核把关不严等违反招生政策的相关工作人员,将提请相关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各学校要严格落实中央“三个严禁”(严禁通过考试、面试等方式或以竞赛证书、学科成绩等为招生依据选拔生源;严禁与培训机构挂钩招生;严禁义务教育学校违规跨区域招生,不得跨设区的市招生)要求,切实规范招生行为,有令则行、有禁则止,严格依法依规,确保招生工作规范、顺利进行。
(六)全力开展招生便民服务。为给广大家长提供入学工作方便,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市教体科局设置招生入学咨询点(市教体科局教育股),安排专人开展入学政策咨询解答服务。中小学幼儿园在网上报名期间要安排专门的工作人员,做好招生政策及网上报名流程的宣传和解答工作,并协助有需要的家长进行网上报名。
附件:1. 会理市2023年秋季学期城区公民办幼儿园招生计划表
2. 会理市2023年秋季学期古城街道小学招生计划表
3. 会理市2023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中学招生计划表
附件1
来源:会理市教育和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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