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速天气 资讯 道外区公布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道外区公布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31日,记者从道外区人民政府网站获悉,为进一步规范道外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行为,平稳、有序完成2023年中小学招生工作,结合道外区实际,正式公布区内各小学适龄儿童招生范围和小学对口初中升学招生方案。

公办小学招生

2023年小学招生入学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出生)、具有道外区常住户口或在道外区居住且符合在道外区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按学区就近入学。适龄儿童入学报名时,应提交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的户口簿、住宅产权证或公有产权住宅承租证等证件。适龄儿童在学区学校入学,遵循“两个一致”原则,即:适龄儿童户籍应与其父母户籍一致(户主为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址与住宅产权证或公有产权住宅承租证一致(住宅产权人或公有产权住宅承租人为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集体户口和产权不足100%的住宅不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依据。不符合“两个一致”原则的,由道外区教育局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统筹入学原则和办法。适龄儿童一经报名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即视为放弃公办小学学区对口学校入学资格。道外区跨区报名的民办小学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由户籍所在地道外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学校就读。

6月12-21日

进行网上报名、信息采集。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在“哈尔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进行入学报名并上传相关入学信息。

7月17日

所有报名但未被民办小学校录取的学生数据导入“哈尔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

7月18-19日

对报名民办小学但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信息进行补充。

6月25日-7月5日

对公办小学新生报名信息进行核验。

7月20-22日

对报名民办小学但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的报名信息进行核验。

7月24日前

完成公办小学录取确认工作,并陆续发放公办小学入学告知信息。

道外区小学招生学区划分表

公办初中招生

2023年道外区公办初中招生入学对象为具有道外区常住户口或在道外区居住且符合在道外区就读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实行对口招生。公办初中招收所在道外区教育局指定的对口小学毕业生和统筹安排的小学毕业生。从2018年小学入学新生年级开始,学位充足的初中学校,执行对口直升政策;学位紧张的初中学校,只有符合“两个一致”的小学毕业生方可直升对口初中,其他情况由道外区教育局根据学生户籍(居住证)、住宅产权证等相关信息,结合初中学校学位情况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初中就读。

在公办学校跨区、县(市)就读(户籍变迁等情况)的小学生,小学毕业后可以返回户籍所在区、县(市)就读初中,也可按照就读小学所在区、县(市)初中招生政策在就读小学所在区、县(市)升入初中。民办小学毕业生可以回户籍地公办初中就读。民族小学毕业生,不再就读民族初中的,可以回户籍所在区、县(市)就读初中。哈市在外地就读的(外地返乡)小学毕业生,可以返回户籍所在区、县(市)就读初中。户籍为道外区的跨区就读公办小学、民办小学、民族小学、外地返乡小学毕业生,要求返回道外区公办初中就读的,应在6月27日前分别向毕业公办小学、毕业民办小学、毕业民族小学、道外区教育局提出申请,由学校或教育局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6月28日-7月3日,家长在“哈尔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进行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公办初中网上申请并上传相关入学信息佐证材料。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道外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学校就读。哈尔滨市嵩山中学的俄语班在全市范围内招生,志愿到哈尔滨市嵩山中学校初中俄语班学习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可以在7月10日前到哈尔滨市嵩山中学校报名。报名人数超过学校俄语班招生计划数时,学校采用电脑派位方式招生。俄语班招生结束后由学校填写招生名册,经区教育局审核,报市教育局备案,统一提档。

6月28日-7月3日

家长通过微信搜索并关注公众号【哈尔滨市教育局服务号】,进入“哈尔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进行返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公办初中网上申请并上传相关入学信息佐证材料。

7月17日

所有报名但未被民办初中学校录取的学生数据导入“哈尔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

7月18-19日

对报名民办初中但未被录取的小学应届毕业生信息进行补充。

7月24日前

完成公办初中录取确认(含完成小学升对口初中学生信息导入和补充),并陆续发放公办初中入学告知信息。

道外区初中学校对口小学汇总表

特殊群体招生

1.道外区户籍的适龄残疾儿童原则上应到道外区举办的特殊教育学校(树仁学校)或市特殊教育学校就学;能够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青少年应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普通学校不得拒绝接收;道外区教育局结合区域义务教育普通学校分布和残疾儿童青少年随班就读的需求情况,确保随班就读学位,确保适龄残疾儿童青少年“应随尽随”。

2.在坚持自愿的前提下,优先安排少数民族适龄儿童少年到本民族学校就学。到本民族学校入学的少数民族适龄儿童少年,原则上应到户籍所在区、县(市)民族学校就学,道外区没有本民族学校,可到哈市其他本民族学校就学。少数民族适龄儿童少年不到本民族学校就学的,在道外区享受其他适龄儿童少年同等待遇,可到户籍所在学区学校入学。

3.根据实际居住情况,统筹安置集体户口、拆迁(棚改)户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道外区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实际居住地就学,可参照户籍与常住地址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居住地就学办法统筹安置。因住所拆迁临时变更居住地址需跨学区入学的,道外区教育局凭拆迁(棚改)户提供的临时居住证明、户口簿和拆迁(棚改)的相关手续,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予以统筹安置。

4.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认真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妥善安置在道外区居住的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等优抚对象入学。

5.适龄随迁子女拟在哈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需提供父母双方或一方及随迁子女的户口簿、在道外区居住的居住证。按照“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原则,道外区教育局根据辖区内外来务工人员居住的实际情况,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置随迁子女就学,确保“应入尽入”,各中小学校(含民办)不得直接招收随迁子女入学。

6.只有获得接收外籍学生资格备案的学校方可接收适龄外籍学生入学。学校要认真审核外籍学生资格,外籍学生入学须符合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黑龙江省中小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规定(试行)》(黑教规〔2021〕7 号)的有关规定。道外区南马路学校(小学部)、嵩山中学可以接收外籍学生就读。

道外区教育局、各中小学校要通过“哈尔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网站公示、微信公众号、张贴招生公告等多种形式及时向家长和社会公开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信息,实现“阳光招生”。

道外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咨询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

信访部门地址

道外区宏北街5号(区教育局信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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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哈尔滨新闻网

记者:梁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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