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5月30日,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控股股东股份转让公告。
公告显示,该公司于2023年5月30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嘉华控股通知,获悉其于2023年5月30日与鼎耘投资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将向鼎耘投资转让其所持有的万通发展105,165,2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2%。转让价格为4.81元/股,转让价款为人民币505,844,977.56元。
万通发展于公告中称,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控股股东通过协议转让股份,未触及要约收购。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股权转让前,嘉华控股持有万通发展649,799,141股,持股比例为31.64%,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协议转让实施完成后,嘉华控股将持有万通发展544,633,865股,持股比例将降至26.52%,仍为公司控股股东。鼎耘投资将持有万通发展105,165,276股,占公司总股本5.12%,成为万通发展第四大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