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做好2023年相城区各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加分工作,进一步规范操作程序,根据省市有关文件和《关于做好2023年苏州市区各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苏教〔2023〕7号)、《关于苏州市2023年报考各类高级中等学校考生办理加分手续的通知》(苏教基〔2023〕15号)文件精神,近日,区教育局印发《关于相城区 2023年报考各类高级中等学校考生办理加分手续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2023年相城区报考各类高级中等学校考生加分种类说明
1. 革命烈士子女加分,需持本表及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办理审核,加30分。
2. 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加分,需持本表及相关材料到区侨务办公室办理审核,加10分。
3. 台湾省籍考生(含台商随行子女)加分,需持本表及相关材料到区台湾事务办公室办理审核,加10分。
4. 港澳户籍学生加分,需持本表及港澳地区居民永久身份证、港澳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原件、复印件到区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办理审核,加10分。
5. 因公牺牲的军人子女加分,需持本表及相关材料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办理审核,加20分。
6. 1-6级伤残军人子女加分,需持本表及相关材料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办理审核,加20分。
7. 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加分,以及 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加分,需持本表及所属团级以上部队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到区教育局普教科办理审核,加30分。
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加分,以及 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被大军区以上单位表彰、在执行抗洪抢险等急难险重任务中受到省级以上表彰的军人子女加分,需持本表及所属团级以上部队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到区教育局普教科办理审核,加20分。
从作战部队交流到其他部队任职不满1年和跨地级市以上交流任职不满1年的军人子女加分,以及 驻苏部队军人的子女加分,需持本表及所属团级以上部队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到区教育局普教科办理审核,加10分。
8. 集体转隶的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加分继续按转隶前政策执行,需持本表到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政治部办理审核,加分标准参照第7点相关条目。
9. 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子女加分,需持本表到市公安局政治部思想政治工作处办理审核,加30分。
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加分,需持本表到市公安局政治部思想政治工作处办理审核,加20分。
全市公安系统荣立个人二等功及以上公安民警子女加分,需持本表到市公安局政治部思想政治工作处办理审核,加10分。
10. 受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表彰奖励的见义勇为人员或其子女加分,需持本表及相关材料到市公安局见义勇为办公室办理审核,获国家级表彰的,加15分;获省级表彰的,加10分;获市政府表彰的,加5分。
各类加分所需材料
➤(一)革命烈士子女
➤(二)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
➤(三)台湾省籍考生(含台商随行子女)
➤(四)香港和澳门地区户籍的考生
➤(五)因公牺牲军人子女
➤(六)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子女
➤(七)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
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被大军区以上单位表彰、在执行抗洪抢险等急难险重任务中受到省级以上表彰的军人子女。
从作战部队交流到其他部队任职不满1年和跨地级市以上交流任职不满1年的军人子女,以及驻苏部队军人的子女。
说明:以上军人均为现役军人。
➤(八)集体转隶的消防救援人员子女
➤(九)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子女,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全市公安系统荣立个人二等功及以上公安民警子女。
说明:上述人员因公牺牲、伤残或被授予称号、立功受奖时,应为公安机关在职人民警察。
➤(十)受到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表彰奖励的见义勇为人员或其子女
办理加分程序
(一)学生或家长到学校领取并填写《2023年相城区报考各类高级中等学校考生加分项目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二)除第(七)项外,学生或家长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审核意见。
(三)除第(九)项外,家长将《申请表》,有关证明、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中考准考证复印件交学校。
(四)学校将以上材料汇总后,送区教育局普教科审核认定。
(五)区教育局普教科汇总后在区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
(六)经公示无异议,区教育局普教科将需加分名单及相关材料交相城区招生工作委员会最终确认,由相城区教育考试中心办理加分手续。
其他有关加分说明
(一)上述加分项目(除烈士子女)涉及学籍、户籍、工作地点、材料认证机关可能不一致的,由学生学籍学校所在行政管理区域相关部门予以认证。烈士子女加分由户籍所在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予以认证。
(二)上述第(七)项,由我局普教科将学生提供的相关材料集中送苏州军分区审核。
(三)上述第(九)项,由市公安局政治部汇总审核有关证明、证件原件、复印件,中考准考证复印件后,送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转发各地,我区按下发名单进行办理。
办理时间
2023 年5 月29 日-6 月7 日( 休息日除外) 。
相关部门地址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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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相城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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