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各区市公布了
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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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南区
根据国家和山东省有关规定,以及《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的通知》,在分析研判2023年幼儿园小班学位数和市南区户籍适龄幼儿数的基础上,立足区域实际,本着“区域统筹、公开公正、相对就近就便、统一与自主相结合”的原则,制定本方案。
01
招生对象
2023年幼儿园小班招生对象为: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幼儿。
02
招生范围
一片区:八大峡街道、云南路街道;
二片区:江苏路街道、中山路街道;
三片区:八大关街道、湛山街道;
四片区:香港中路街道、八大湖街道、金湖路街道;
五片区:珠海路街道、金门路街道。
优先招收幼儿园所在片区内的市南区户籍幼儿,并且幼儿的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为户主,同时还要具有与户籍相应的居住房屋证明(即房产证,无房产证的需提供不动产登记证明或购房合同,以及契税发票和购房发票,产权人为幼儿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无房产的需提供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以及幼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市内无房产证明)。
优先招收具有小区内户籍的适龄幼儿,并且幼儿的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为户主,同时还要具有与户籍相应的小区内居住房屋证明(即房产证,如无房产证需提供不动产登记证明或购房合同,以及契税发票和购房发票,产权人为幼儿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
除招收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子女外,应当积极创造条件面向社会招收附近居民子女入园。
面向社会公开招生。
03
招生入园程序
注意:上下滑动查看
(一)发布招生信息
5月12日(星期五),通过市南区政务网“教育公告”版块
、微信公众号“市南教育体育”,向社会发布《2023年市南区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方案》和《2023年市南区幼儿园招生信息表》。各幼儿园通过幼儿园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幼儿园正门或宣传栏张贴的方式,发布本幼儿园招生简章。
(二)组织报名录取
2023年市南区幼儿园招生报名、录取工作通过网上办理的方式进行。家长手机下载“爱山东”APP,实名认证后登陆“青岛市市南区适龄幼儿入园报名服务平台”,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幼儿报名信息,同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的照片,完成信息提报。网上报名确有困难的家庭,可联系报名的幼儿园协助完成网上报名。
每名幼儿只能选报一所幼儿园,同一名幼儿身份证号码不能同时兼报两所幼儿园。网上填报幼儿报名信息后,家长可以继续登录“青岛市市南区适龄幼儿入园报名服务平台”查看已填报内容和幼儿园审核情况。网上报名时段内,家长可自主调整选报的幼儿园,如果填报信息有误可自行修改。
6月12日(星期一)9:00—6月15日(星期四)16:00止。家长登陆“青岛市市南区适龄幼儿入园报名服务平台”完成幼儿报名信息提报。
市南区户籍幼儿网上报名需提供:
(1)幼儿及监护人身份证号码;
(2)幼儿户口簿的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幼儿页(无法证明户主与幼儿关系的还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3)居住房屋证明(无法证明产权人、承租人与幼儿关系的还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幼儿园对报名材料审核后,确定有效报名幼儿名单。报名幼儿人数在招生计划内,直接确定录取名单。符合条件的报名幼儿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6月16日(星期五)14:00幼儿园通过微信公众号和正门发布参与随机派位家长志愿者招募启事。6月16日(星期五)16:00,家长可到幼儿园正门自愿参加随机派位志愿者招募。6月16日(星期五)16:30幼儿园开始采取随机派位等方式,一园一案确定录取幼儿名单。
录取结果于6月16日17:00以后在“爱山东”APP“青岛市市南区适龄幼儿入园报名服务平台”公布,家长可登陆查看。
随机派位录取过程,幼儿园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区教育体育局工作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家长代表、派出所民警组成的监督团共同监督,确保公开公正。
6月18日(星期日),通过市南区政务网教育体育版块、微信公众号“市南教育体育”、幼儿园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幼儿园正门或宣传栏张贴发布第二次招生信息。
6月19日(星期一)9:00—6月20日(星期二)16:00止。未完成招录计划的幼儿园,按照招生要求,面向符合第一次招生条件未录取的幼儿,以及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随迁子女进行招生。第一次招生未录取的幼儿家长登陆“青岛市市南区适龄幼儿入园报名服务平台”修改报名信息及报名幼儿园。外来务工随迁子女登陆“青岛市市南区适龄幼儿入园报名服务平台”,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报名信息,同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的照片,完成信息提报。
户籍所在地为非市内三区的外来务工随迁子女报名需提供:
(1)幼儿及监护人身份证号码;
(2)幼儿及其父母原籍户口簿的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幼儿页(无法证明亲子关系的还需提供幼儿出生医学证明等);
(3)父母至少一方持有青岛市公安局市南分局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并且截至2023年5月31日满半年;
(4)市南区自有住所提供房产证,无房产证的需提供不动产登记证明或购房合同,以及契税发票和购房发票;租住市南区房屋的需提供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并且截至2023年5月31日满半年(无法证明产权人、承租人与幼儿关系的还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5)父母至少一方在市南区办理的营业执照及缴税证明,或者与市南区用人单位签订的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劳动合同、青岛市职工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市南区用人单位缴纳),并且截至2023年5月31日在市南区务工满半年。
幼儿园对报名材料审核后,确定有效报名幼儿名单。报名幼儿人数在招生计划内,直接确定录取名单。符合条件的报名幼儿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6月21日(星期三)14:00幼儿园通过微信公众号和正门发布参与随机派位家长志愿者招募启事。6月21日(星期三)16:00,家长可到幼儿园正门自愿参加随机派位志愿者招募。6月21日(星期三)16:30幼儿园开始采取随机派位等方式,一园一案确定录取幼儿名单。
录取结果于6月21日17:00以后在“爱山东”APP“青岛市市南区适龄幼儿入园报名服务平台”公布,家长可登陆查看。
随机派位录取过程,幼儿园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区教育体育局工作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家长代表、派出所民警组成的监督团共同监督,确保公开公正。
(三)组织新生入园
新生入园前,需按照《青岛市贯彻〈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修订版)》(青卫妇幼字〔2019〕9号)规定的项目进行健康检查,由家长自愿选择任意一所区市级及以上卫生保健主管部门认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并携带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幼儿园办理报到手续。
幼儿园根据招收幼儿情况及本园实际,于2023年8月20日前办理报到手续。办理报到手续具体时间以幼儿园发布的招生简章为准。
逾期不办理报到手续,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办理报到手续后,幼儿园对幼儿进行编班,并将编班信息和入园时间通知幼儿家长,体检合格的幼儿按照幼儿园要求时间入园。
幼儿园在幼儿入园时根据《关于印发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办法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发[2021]4号)要求,认真做好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市北区
根据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23〕33号)文件精神,本着“相对就近,统一与自主相结合”的原则,结合我区学前教育现状,特制定2023年市北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01
招生对象
2023年幼儿园小班招生对象为: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幼儿。
02
报名录取时间
2023年全区各幼儿园招生报名录取时间统一安排在 6月12日至6月21日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次招生。
6月12日至6月15日家长网上报名。6月16日幼儿园网上审核并确定录取名单。
第二次招生。
6月18日发布第二次招生报名信息。6月19日至6月20日家长网上报名。6月21日幼儿园网上审核并确定录取名单。
幼儿园两次报名结束后,如仍有空余学位,可以随补随招。
03
招生范围
(一)试点就近入园的幼儿园
一是有规定区域内的市北区常住户籍,且幼儿必须与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同户籍,其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为该户籍户主;
二是有与该户籍住址一致的有效房屋产权证明(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廉租房租赁证明等)。
(二)非试点就近入园的幼儿园
B片区幼儿园优先招收在水清沟街道、开平路街道、洛阳路街道、双山街道、河西街道、合肥路街道、辽源路街道、浮山新区街道有常住户籍的适龄幼儿。
(三)企、事业单位等举办的幼儿园
优先满足本单位职工子女入园需求,剩余名额面向本片区适龄幼儿公开招生。
04
招生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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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布招生信息
5月12日,通过市北政务网和“市北教育和体育”微信公众号,发布《2023年市北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同时,各幼儿园通过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幼儿园门前或宣传栏张贴等途径发布本幼儿园招生简章。
6月18日,通过市北政务网和“市北教育和体育”微信公众号、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幼儿园门前或宣传栏张贴等途径发布第二次招生信息。
(二)网上报名
6月12日8:00至6月15日16:00。家长通过“爱山东”APP登陆“青岛市市北区幼儿园报名服务平台”,按平台要求如实、完整填写有关信息,完成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信息填报及提交的先后顺序不作为录取的依据,家长可错开报名高峰时段,以免造成网络堵塞。
(2)符合报名条件的幼儿只能选择1所幼儿园进行网上报名,同一名幼儿身份证号码不能同时兼报两所幼儿园。
(3)在规定报名时间内(6月12日8:00至6月15日16:00),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家长需提前联系拟报幼儿园并携带相关资料到幼儿园现场请工作人员协助进行网上报名。
(4)网上报名操作指南与流程请及时关注“市北教育和体育”微信公众号。
(三)网上审核。
幼儿园对提交后的报名信息进行初步审核,审核通过表示报名完成(报名完成不等同于最终录取)。家长可在报名信息提交后次日登录报名服务平台查看审核情况。
(四)录取方式。
6月16日9点前,幼儿园复核确认最终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按照已发布的招生简章要求,分批次进行录取,不得以报名先后顺序作为录取依据。
(五)组织新生入园
李沧区
为做好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根据《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23]33号)的要求和部署,本着“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结合我区学前教育现状,制定2023年李沧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01
招生对象
2023年幼儿园小班招生对象为: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幼儿。
02
招生范围
一、试点相对就近入园的幼儿园
优先招收规定区域内的常住适龄幼儿,报名时需同时符合两个条件:
仅持有规定区域内的常住户籍或房屋产权之一者,视本区域持双证幼儿的录取情况而定。
试点相对就近入园幼儿园在满足本区域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入园需求后,如有空余学位,将面向周边区域招生。
二、非试点相对就近入园的幼儿园
优先招收具有李沧区常住户籍的适龄幼儿,其中沧口片区的幼儿园优先招收在李沧区振华街道、兴华街道、兴城街道、沧口街道、楼山街道、湘潭街道有常住户籍的适龄幼儿;李村片区的幼儿园优先招收在李村街道、虎山街道、浮山街道、世园街道、九水街道有常住户籍的适龄幼儿。幼儿必须与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同户籍,且其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为该户籍户主。
三、企事业单位、高校、部队、集体举办的幼儿园
除招收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子女外,应当积极创造条件面向社会招收附近居民子女入园。
03
招生基本程序
一、发布招生信息
2023年5月12日(星期五),通过微信公众号“李沧教育”,向社会发布《李沧区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李沧区2023年幼儿园招生信息表》《李沧区2023年小微园招生信息表》。同时,各幼儿园通过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在幼儿园大门口或宣传栏张贴等途径,发布本幼儿园招生简章。
二、组织报名录取
各幼儿园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补正相结合的方式报名。
注意:上下滑动查看
家长完成网上报名后,并及时在相应批次报名时间内再次登录此平台查看审核通过情况。
(1)第一次招生。6月12日(星期一)8:30至6月15日(星期四)16:00网上报名。6月16日(星期五)8:30至11:30现场补正,并当日确定录取名单。
(2)第二次招生。6月18日(星期日)发布第二次招生报名信息。6月19日(星期一)8:30至6月20日(星期二)16:00网上报名。6月21日(星期三)8:30至11:30现场补正,并当日确定录取名单。
(1)李沧区户籍适龄幼儿需提供的材料:
①幼儿所在家庭的户口簿。
②在所报幼儿园“招生范围”中规定的房屋产权证明。
(2)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随迁子女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①幼儿所在家庭的户口簿。
②幼儿父母至少一方的青岛市公安局李沧分局核发、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父母一人户籍为青岛市范围内的可用身份证代替居住证)。
③幼儿父母至少一方在李沧区有稳定的住所,提供以下两类证明之一:
A.房屋产权证:幼儿父母双方100%产权且用途为住宅;
B.《青岛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由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或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验印,租赁用途为住宅,登记日至2023年5月31日满半年且在有效期内。
④幼儿父母至少一方在李沧区务工或经营满半年,提供以下两类证明之一:
A.青岛市社会保障卡:持卡人与李沧区用人单位签订正规劳动合同,该单位在李沧区连续缴纳社保且至2023年5月31日满半年;
B.营业执照:由李沧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核发,注册日期至2023年5月31日满半年。
小微园招生可参照上述时间同步进行。
平日如有空余学位,幼儿园随补随招。
04
组织新生入园
一、做好幼儿入园体检
新生入园前,需按照《青岛市贯彻〈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修订版)》(青卫妇幼字〔2019〕9 号)规定的项目进行健康检查,由家长自愿选择任意一所区市级及以上卫生保健主管部门认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并携带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幼儿园报到。
二、规范入园报到报到
时间原则上安排在7月21日(星期五)16:00之前(各幼儿园具体报到时间须在此时间段内确定,并在招生简章中明确),各园不得随意变动。家长需在幼儿园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携带各园招生简章中发布的相关材料到幼儿园报到。幼儿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幼儿园不再单独通知。
三、做好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幼儿园在幼儿入园时根据《关于印发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办法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发[2021]4号)要求,认真做好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崂山区
据《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23〕33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崂山区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01
招生对象
2023年幼儿园小班招生对象为: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幼儿。
02
招生时间
2023年5月12日(星期五)各幼儿园发布招生简章, 6月12日(星期一)至6月22日(星期四)期间幼儿园组织报名、录取。
03
招生程序
(一)发布招生信息
5月12日(星期五)区教育体育局通过“崂山政务网”和“崂山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全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各幼儿园通过微信公众号、在幼儿园大门口张贴等途径公布本园招生简章。
(二)组织报名录取
注意:上下滑动查看
幼儿园招生报名实行“一网通办”,通过手机端政务服务平台“爱山东”APP注册报名。
6月12日(星期一)至6月14日(星期三)幼儿园报名服务平台全面开放,全区幼儿集中报名,6月15日(星期四)幼儿园组织审核录取,6月16日(星期五)公布录取结果,家长可以通过报名服务平台查询录取情况。
6月18日(星期日)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发布二次招生信息,并于6月19日(星期一)至6月20日(星期二)再次开放报名服务平台,未被录取的幼儿进行二次报名,6月21日(星期三)幼儿园组织审核录取,6月22日(星期四)公布录取结果,家长可以通过报名服务平台查询录取情况。
幼儿园招生主要通过服务平台自动对接数据,分批完成录取。对未能自动对接的信息,幼儿园根据报名幼儿具体条件,逐一审核录取。
(1)封闭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录取户籍、住所在本小区,能提供“双证”的适龄幼儿(“双证”即幼儿与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同户同住的户口簿和与户籍情况一致的住房产权人的产权证);其次录取住所在本小区能够提供“单证”(“单证”即幼儿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住房产权证)以及户籍、住所在招生服务范围内,能提供“双证”的适龄幼儿。如有空余学位,将面向服务范围内居民及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进行补录,录取条件由各幼儿园根据实际情况在招生简章中予以说明。
居住区配套幼儿园,根据生源情况依次录取配套区域内持“双证”、“单证”以及招生服务范围内符合“双证”条件的适龄幼儿。如有空余学位,幼儿园将适当放宽条件进行补录,录取条件由各幼儿园根据实际情况在招生简章中予以说明。
(2)社区举办的幼儿园,优先录取本社区以及所在封闭小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如有空余学位,面向本街道居民及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进行补录。
(3)高校举办的幼儿园,优先录取举办单位工作人员子女以及幼儿园所在封闭小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再次录取招生服务范围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
(4)部队举办的幼儿园,优先录取在崂山区居住或工作的军人子女,空余学位面向周边居住区补录。
(5)面向各街道、全区招生的幼儿园,依次录取崂山户籍适龄幼儿、符合幼儿园规定其他条件的适龄幼儿。
报名期间,各幼儿园设线下服务专区,为数据对接不畅、无法正常报名的幼儿家长进行现场指导。
(三)相关说明
(1)父母本人身份证;
(2)父亲或母亲与子女同户的户籍证明;
(3)父母至少一方持有的崂山区居住证;
(4)父母至少一方在崂山区的租房合同或自有住所产权证明;
(5)父母至少一方与崂山区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
(四)组织新生入园
05
招生服务电话
▌来源: 青岛市教育局.本地 宝综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