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发布幼儿园招生方案,报名条件入园安排来了→ 2023年市北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23〕33号)文件精神,本着“相对就近,统一与自主相结合”的原则,结合我区学前教育现状,特制定2023年市北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
招生对象
2023年幼儿园小班招生对象为: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幼儿。
二
报名录取时间
2023年全区各幼儿园招生报名录取时间统一安排在6月12日至6月21日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次招生。6月12日至6月15日家长网上报名。6月16日幼儿园网上审核并确定录取名单。
第二次招生。6月18日发布第二次招生报名信息。6月19日至6月20日家长网上报名。6月21日幼儿园网上审核并确定录取名单。
幼儿园两次报名结束后,如仍有空余学位,可以随补随招。
三
招生范围
(一)试点就近入园的幼儿园
1.优先招收规定区域内的市北区常住户籍适龄幼儿,报名时需同时符合两个条件:
一是有规定区域内的市北区常住户籍,且幼儿必须与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同户籍,其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为该户籍户主;
二是有与该户籍住址一致的有效房屋产权证明(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廉租房租赁证明等)。
2.其次,视本区域持双证幼儿的录取情况,如有空余学位,可面向持有单证者,即:规定区域内的常住户籍或房屋产权证之一。
3.最后,在满足本区域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入园后,如仍有空余学位,可以面向周边区域招生。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时需提供市北区相应的工作或居住证明,具体见各幼儿园招生简章。
(二)非试点就近入园的幼儿园
1.优先招收具有市北区常住户籍的适龄幼儿,幼儿必须与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同户籍,且其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为该户籍户主。实行“按街道、分片区”招生,全区设立A、B两大片区。
2.A片区幼儿园优先招收在四方街道、兴隆路街道、湖岛街道、海伦路街道、阜新路街道、辽宁路街道、即墨路街道、台东街道、大港街道、敦化路街道、镇江路街道、宁夏路街道、延安路街道、登州路街道有常住户籍的适龄幼儿。
B片区幼儿园优先招收在水清沟街道、开平路街道、洛阳路街道、双山街道、河西街道、合肥路街道、辽源路街道、浮山新区街道有常住户籍的适龄幼儿。
3.其次,在满足本片区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入园后,如仍有空余学位,可以面向周边区域招生。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时需提供市北区相应的工作或居住证明,具体见各幼儿园招生简章。
(三)企、事业单位等举办的幼儿园
优先满足本单位职工子女入园需求,剩余名额面向本片区适龄幼儿公开招生。
四
招生程序
(一)发布招生信息
5月12日,通过市北政务网和“市北教育和体育”微信公众号,发布《2023年市北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同时,各幼儿园通过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幼儿园门前或宣传栏张贴等途径发布本幼儿园招生简章。
6月18日,通过市北政务网和“市北教育和体育”微信公众号、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幼儿园门前或宣传栏张贴等途径发布第二次招生信息。
(二)网上报名
6月12日8:00至6月15日16:00。家长通过“爱山东”APP登陆“青岛市市北区幼儿园报名服务平台”,按平台要求如实、完整填写有关信息,完成网上报名。
1.填报信息。家长登录报名服务平台,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幼儿基本信息、户籍信息、房产信息、监护人信息等。平台已经对接多个部门的大数据。在信息采集过程中,大数据自动校验比对成功的数据,显示“自动回填”字样。不能自动校验比对成功的数据,需要手工填报信息,并依据平台提示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照片。幼儿监护人须对所上传资料真实性负责。
2.提交报名。家长完成报名信息填写后,在点击“提交报名”前,可随时登陆平台查看、修改报名信息。确认报名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报名”,报名信息将锁定,不能更改;如需更改,需点击“信息删除”重新报名。以上操作均应在平台关闭之前完成。
3.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信息填报及提交的先后顺序不作为录取的依据,家长可错开报名高峰时段,以免造成网络堵塞。
(2)符合报名条件的幼儿只能选择1所幼儿园进行网上报名,同一名幼儿身份证号码不能同时兼报两所幼儿园。
(3)在规定报名时间内(6月12日8:00至6月15日16:00),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家长需提前联系拟报幼儿园并携带相关资料到幼儿园现场请工作人员协助进行网上报名。
(4)网上报名操作指南与流程请及时关注“市北教育和体育”微信公众号。
(三)网上审核。幼儿园对提交后的报名信息进行初步审核,审核通过表示报名完成(报名完成不等同于最终录取)。家长可在报名信息提交后次日登录报名服务平台查看审核情况。
(四)录取方式。6月16日9点前,幼儿园复核确认最终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按照已发布的招生简章要求,分批次进行录取,不得以报名先后顺序作为录取依据。
1.若符合条件的报名幼儿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时,直接录取;
2.若符合条件的报名幼儿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按照各园招生简章中已公布的录取原则,市北区户籍幼儿优先于非本区户籍幼儿,采取电脑派位等方式一园一案确定录取名单,且不再进行下一批次录取。
3.需电脑派位确定录取名单时,幼儿园将于6月16日上午10点之前以短信推送或电话沟通的方式向家长告知派位信息(请确保报名平台预留手机号准确并保持畅通)。派位时间统一安排在当天下午2点整,幼儿园将邀请社会监督团共同参与、监督派位过程,确保公平公正公开。派位结束当场公布录取名单。
4.家长可于当天下午4点之后登录平台查看录取结果。第一次招生未被录取的幼儿,可以参加第二次招生。
(五)组织新生入园
2.规范入园报到。被录取的幼儿,家长要在幼儿园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幼儿园办理报到手续。报到时间原则上安排在7月21日前(具体报到时间由各幼儿园根据招生情况在此时间段内确定)。办理报到手续后,幼儿园将对报到录取幼儿进行编班,并将编班信息和入园时间及时通知幼儿家长。逾期未办理报到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园资格,幼儿园不再单独通知。
五
招生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幼儿园应建立健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科学组织实施。
(二)严格招生管理。幼儿入园除进行健康检查外,禁止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幼儿园不得设置实验班或特色班,不得将幼儿参加早期教育指导作为入园前置条件。
(三)做好政策解答。各幼儿园要加强招生政策宣传工作,招生期间,要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及时解答群众疑惑,为家长提供入园指导服务。
(四)规范收费行为。幼儿园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以当年价格主管部门有关文件为准。
(五)加强预防接种查验。根据《关于印发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办法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发[2021]4号)要求,幼儿园应在幼儿入园时,认真做好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六)做好特殊群体入园工作。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做好现役军人、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高层次人才等子女入园工作。
李沧区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为做好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根据《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23]33号)的要求和部署,本着“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结合我区学前教育现状,制定2023年李沧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一、招生对象
2023年普通幼儿园小班招生对象为: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幼儿。
二、招生范围
一
试点相对就近入园的幼儿园
优先招收规定区域内的常住适龄幼儿,报名时需同时符合两个条件:
1.有规定区域内的常住户籍,幼儿必须与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同户籍,且其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为该户籍户主;
2.有与该户籍地址100%产权有效房产,且其产权人为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
仅持有规定区域内的常住户籍或房屋产权之一者,视本区域持双证幼儿的录取情况而定。
试点相对就近入园幼儿园在满足本区域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入园需求后,如有空余学位,将面向周边区域招生。
二
非试点相对就近入园的幼儿园
优先招收具有李沧区常住户籍的适龄幼儿,其中沧口片区的幼儿园优先招收在李沧区振华街道、兴华街道、兴城街道、沧口街道、楼山街道、湘潭街道有常住户籍的适龄幼儿;李村片区的幼儿园优先招收在李村街道、虎山街道、浮山街道、世园街道、九水街道有常住户籍的适龄幼儿。幼儿必须与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同户籍,且其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为该户籍户主。
三
企事业单位、高校、部队、集体举办的幼儿园
除招收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子女外,应当积极创造条件面向社会招收附近居民子女入园。
三、招生基本程序
一
发布招生信息
2023年5月12日(星期五),通过微信公众号“李沧教育”,向社会发布《李沧区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李沧区2023年幼儿园招生信息表》《李沧区2023年小微园招生信息表》。同时,各幼儿园通过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在幼儿园大门口或宣传栏张贴等途径,发布本幼儿园招生简章。
二
组织报名录取
各幼儿园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补正相结合的方式报名。
1.网上报名。家长下载安装“爱山东”APP,完成注册和实名认证后,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打开“幼儿园招生”,根据招生平台提示,按要求如实、完整、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并依据平台提示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照片,报名信息提报完成后,进行“确认”,完成网上报名。
家长完成网上报名后,并及时在相应批次报名时间内再次登录此平台查看审核通过情况。
2.现场补正。登录网上报名平台查验显示“信息审核未通过”及网上报名确实有困难的家长,应在相应报名批次现场补正规定时间内,由一名家长携带报名所需提供的相关材料,到幼儿园进行现场材料审核。
3.具体时间安排。2023年李沧区幼儿园网上报名、现场补正、录取时间在6月12日(星期一)至6月21日(星期三)期间进行。
(1)第一次招生。6月12日(星期一)8:30至6月15日(星期四)16:00网上报名。6月16日(星期五)8:30至11:30现场补正,并当日确定录取名单。
(2)第二次招生。6月18日(星期日)发布第二次招生报名信息。6月19日(星期一)8:30至6月20日(星期二)16:00网上报名。6月21日(星期三)8:30至11:30现场补正,并当日确定录取名单。
4.报名材料。
(1)李沧区户籍适龄幼儿需提供的材料:
①幼儿所在家庭的户口簿。
②在所报幼儿园“招生范围”中规定的房屋产权证明。
(2)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随迁子女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①幼儿所在家庭的户口簿。
②幼儿父母至少一方的青岛市公安局李沧分局核发、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父母一人户籍为青岛市范围内的可用身份证代替居住证)。
③幼儿父母至少一方在李沧区有稳定的住所,提供以下两类证明之一:
A.房屋产权证:幼儿父母双方100%产权且用途为住宅;
B.《青岛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由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或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验印,租赁用途为住宅,登记日至2023年5月31日满半年且在有效期内。
④幼儿父母至少一方在李沧区务工或经营满半年,提供以下两类证明之一:
A.青岛市社会保障卡:持卡人与李沧区用人单位签订正规劳动合同,该单位在李沧区连续缴纳社保且至2023年5月31日满半年;
B.营业执照:由李沧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核发,注册日期至2023年5月31日满半年。
小微园招生可参照上述时间同步进行。
5.录取方式。按照全市招生规定,各幼儿园优先招收符合入园条件的幼儿,不得以报名先后顺序作为录取依据。如符合条件的报名幼儿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幼儿园于确定录取名单当天14:00采取随机派位等方式,“一园一案”确定录取幼儿名单,并当场公布。确定录取名单时,应邀请所在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家长代表等组成的监督团全程参与,监督派位过程,确保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录取结果于确定录取名单当天15:30前在幼儿园大门口或宣传栏张贴公布。
平日如有空余学位,幼儿园随补随招。
四、组织新生入园
一
做好幼儿入园体检
新生入园前,需按照《青岛市贯彻〈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修订版)》(青卫妇幼字〔2019〕9 号)规定的项目进行健康检查,由家长自愿选择任意一所区市级及以上卫生保健主管部门认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并携带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幼儿园报到。
二
规范入园报到
报到时间原则上安排在7月21日(星期五)16:00之前(各幼儿园具体报到时间须在此时间段内确定,并在招生简章中明确),各园不得随意变动。家长需在幼儿园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携带各园招生简章中发布的相关材料到幼儿园报到。幼儿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幼儿园不再单独通知。
三
做好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幼儿园在幼儿入园时根据《关于印发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办法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发[2021]4号)要求,认真做好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五、有关要求
一
严格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
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规范报名平台及电脑派位管理。幼儿入园除进行健康检查外,禁止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幼儿园不得设置实验班或特色班,不得将幼儿参加公益早期教育指导、托班等作为入园前置条件。有条件的幼儿园经区教体局同意,按规定进行托育机构登记备案后,方可招收托班。幼儿园应优先保障小班幼儿入园需求,托班招生工作应在幼儿园小班统一招生结束后开展。幼儿园应严格按照相关收费政策收费,不得收取押金、学位费、视频监控费等费用。
二
妥善做好特殊群体入园工作
对残疾幼儿、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幼儿、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幼儿、烈士子女、低保家庭幼儿、特困救助供养幼儿,积极保障普惠性学位供给。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做好现役军人、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高层次人才等子女入园工作。进一步做好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入园工作。
三
做好优化招生服务工作
招生期间,各幼儿园要设置招生咨询热线,并安排专人接听答疑,设置招生咨询服务站,安排专人为家长完成网上报名提供帮助,并答疑;设置招生政策网上咨询平台,随时解答家长的招生疑问;建立招生政策宣讲团,通过微视频、抖音、图文解读等方式多途径解读招生政策,为家长提供入园指导服务,确保招生工作安全、规范、有序开展。李沧区教育和体育局依法办理辖区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来信来访,监督幼儿园做好招生工作。
青岛市李沧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5月12日
崂山区发布2023年幼儿园招生方案,下周一至周三报名
5月12日,崂山区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出炉。2023年幼儿园小班招生对象为: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幼儿。
按照招生流程,2023年5月12日(星期五)各幼儿园发布招生简章,各幼儿园通过微信公众号、在幼儿园大门口张贴等途径公布本园招生简章。
幼儿园招生报名实行“一网通办”,通过手机端政务服务平台“爱山东”App注册报名。
根据流程,6月12日(星期一)至6月14日(星期三)幼儿园报名服务平台全面开放,全区幼儿集中报名,6月15日(星期四)幼儿园组织审核录取,6月16日(星期五)公布录取结果,家长可以通过报名服务平台查询录取情况。
6月18日(星期日)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发布二次招生信息,并于6月19日(星期一)至6月20日(星期二)再次开放报名服务平台,未被录取的幼儿进行二次报名,6月21日(星期三)幼儿园组织审核录取,6月22日(星期四)公布录取结果,家长可以通过报名服务平台查询录取情况。
幼儿园招生主要通过服务平台自动对接数据,分批完成录取。对未能自动对接的信息,幼儿园根据报名幼儿具体条件,逐一审核录取。
封闭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录取户籍、住所在本小区,能提供“双证”的适龄幼儿(“双证”即幼儿与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同户同住的户口簿和与户籍情况一致的住房产权人的产权证);其次录取住所在本小区能够提供“单证”(“单证”即幼儿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住房产权证)以及户籍、住所在招生服务范围内,能提供“双证”的适龄幼儿。如有空余学位,将面向服务范围内居民及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进行补录,录取条件由各幼儿园根据实际情况在招生简章中予以说明。
居住区配套幼儿园,根据生源情况依次录取配套区域内持“双证”、“单证”以及招生服务范围内符合“双证”条件的适龄幼儿。如有空余学位,幼儿园将适当放宽条件进行补录,录取条件由各幼儿园根据实际情况在招生简章中予以说明。
社区举办的幼儿园,优先录取本社区以及所在封闭小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如有空余学位,面向本街道居民及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进行补录。
高校举办的幼儿园,优先录取举办单位工作人员子女以及幼儿园所在封闭小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再次录取招生服务范围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
部队举办的幼儿园,优先录取在崂山区居住或工作的军人子女,空余学位面向周边居住区补录。
面向各街道、全区招生的幼儿园,依次录取崂山户籍适龄幼儿、符合幼儿园规定其他条件的适龄幼儿。
报名期间,各幼儿园设线下服务专区,为数据对接不畅、无法正常报名的幼儿家长进行现场指导。(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赵黎)
城阳区发布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5月12日上午,城阳区发布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2023年普通幼儿园小班招生对象为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幼儿。全区幼儿园招生统一实行“网上报名”,公办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同步招生。
教育集团园区根据学位情况,按批次招收服务社区户籍,对应小区业主适龄子女(幼儿父母产权比例需占50%以上),符合“两所非社区”户籍、“两证统一”条件的适龄幼儿。局属公办幼儿园和区实验幼儿园教育集团园区具体报名条件见附件1。
街道公办幼儿园根据学位情况,按批次招收服务社区户籍幼儿、“六老之一”为服务社区户籍幼儿、街道内非社区户籍幼儿、周边符合入园条件的随迁子女。
民办幼儿园招收周边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小区配套民办幼儿园应优先招收符合条件的业主子女。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招生简章须经所在街道教育服务中心审核后方可向社会发布。
“两所非社区”户籍是指城阳派出所和正阳路派出所的非社区户籍;“两证”是指户口簿(落户时间截止到2023年5月31日)和房屋产权证;“统一”是指适龄幼儿与其所居住的房屋产权所有人(或产权所有人的配偶)的户口在同一户口簿上,该户口簿上的住址与该适龄幼儿所居住的房屋产权证上的房屋地址一致,且该房屋产权证所有人是适龄幼儿的父母(幼儿父、母产权比例占50%以上)。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城阳区申请入园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父母至少一方持有我区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并在居住地有稳定的住所(有自有住所或办理正式租住手续的住所)满6个月,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父母一方与我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在我区按月连续正常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或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满6个月,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有私有产权住房的,无需准备劳动合同及社保参保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无私有产权住房的,以上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赵黎)
附件1: 局属公办幼儿园和区实验幼儿园 教育集团园区报名条件
附件2: 招生信息发布途径及咨询电话 附件3: 2023年城阳区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