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权衡财经iqhcj研究员 钱芬芳
编:许辉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在上交所主板上市,保荐机构为申港证券。本次发行数量不超过6,607万股,不低于本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25.00%。拟投入募集资金8.181亿元,用于高性能钕铁硼产业化项目、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生产线智能化改造项目、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年产3,000吨新能源汽车用高性能钕铁硼产业化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权衡财经注意到,此前,天和磁材曾拟冲科上市,于2020年9月2日披露招股书,后其主动撤回申请文件,于2021年1月19日终止。此番终于走到了今日上会环节。报告期内,公司将全部房产、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物,将部分境内专利、存货作为质押物用于借款。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7.49%、59.19%和60.41%,处于较高水平。
天和磁材父子三人合计持股69.65%,实控人之一曾被采取留置;2020年税补占净利润比例近45%,毛利率下滑;供应商较为集中,客户集中度存波动;境外销售可能存在因第三方专利保护体系导致被诉讼。
父子三人合计持股69.65%,实控人之一曾被采取留置
公司前身天和有限成立于2008年5月22日,系由天津天和独资设立。2019年1月31日股份公司设立。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为天津天和,直接持有公司45.39%的股份。袁文杰、袁擘、袁易父子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袁文杰系袁擘、袁易之父,袁擘系袁易之兄。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袁文杰直接持有公司13.74%股份,袁易直接持有公司9.14%股份,袁擘直接持有公司1.38%股份;袁文杰父子合计持有天津天和68%股权,其通过天津天和间接控制公司45.39%股份,袁文杰父子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合计共同控制公司69.65%股份。2020年7月1日,袁文杰父子共同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明确约定三人为一致行动人关系,共同作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袁文杰系公司董事长,袁易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对公司的人事任免、经营决策等拥有重大影响力。本次发行完成后,袁文杰父子持股比例仍高于50%。
值得注意的是,2019年9月17日,作为被调查人单位,公司收到乌兰浩特市监察委员会关于袁擘被立案调查的《立案通知书》和袁擘被留置的《留置通知书》,要求袁擘配合调查包头市原政协党组书记、主席张世明涉嫌严重违纪一案。2019年10月30日,乌兰浩特市监察委员会出具《解除留置通知书》,决定对袁擘解除留置措施。被告人张世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消息,2021年7月14日,张世明案在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将择日宣判。经查询公开信息,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上述开庭事宜外,该案件暂无其他进展。
2020年11月6日,乌兰浩特市监察委员会出具《说明》,进一步确认“未发现张世明涉案资金直接或间接来源于天和磁材、天之和及天和盈亚的情形,也未发现袁擘通过行贿方式为天和磁材、天之和及天和盈亚获取不当利益的情形”。从裁判文书网可知,天和磁材的员工吴某还曾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天和磁材还与王彩侠、王洪喜、刘建强等产生劳动合同纠纷,并与王金磊产生竞业限制纠纷。
2021年11月,公司与实际控制人袁文杰签订《借款合同》,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其借入资金1,600万元整,借款期限为2021年11月5日至2022年11月5日,年利率为4.35%。根据合同,公司将于2022年11月5日一次性还本付息。
报告期内,公司共有1家全资子公司、1家参股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包头市天之和磁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参股公司为国瑞科创稀土功能材料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2%。
2020年税补占净利润比例近45%,毛利率下滑
天和磁材主要从事烧结钕铁硼、烧结钐钴等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研发、生产、销售。2020年-2022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1.496亿元、18.254亿元和28.847亿元,净利润分别为1.308亿元、1.43亿元和2.228亿元。2020年-2022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5,386.23万元、-1,972.31万元和-52,684.70万元,占当期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41.19%、-13.79%和-236.42%。
值得注意的是,报告期各期,公司获取的政府补助金额较大,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分别为4,434.02万元、791.12万元和3,784.21万元;公司享受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金额分别为1,380.63万元、1,048.74万元和1,144.03万元,税补合计金额占当期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44.45%、12.86%和22.12%。
从产品类别来看,目前公司营业收入中,烧结钕铁硼占比在95%以上,烧结钐钴占比较小。烧结钕铁硼系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高性能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广泛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及汽车零部件、风力发电、节能家电、3C消费电子等领域,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报告期各期,公司烧结钕铁硼分别实现销售收入11.038亿元、16.622亿元和24.496亿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分别为97.26%、96.66%和98.21%。公司烧结钕铁硼销售收入持续增长的主要原因系下游新能源汽车及汽车零部件行业、节能家电行业、风力发电行业和3C消费电子领域的需求增长,以及镨钕等稀土原材料市场价格自2020年下半年以来出现了明显上涨,公司产品销售单价随之上升。
报告期各期,天和磁材境外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25.10%、23.03%和36.25%,因汇率波动产生汇兑损益分别为-149.35万元、-235.24万元和829.05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毛利率分别为28.86%、25.28%和18.97%,高于内销毛利率15.10%、14.64%和14.30%,并且均呈下降趋势。
2020年-2022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8.55%、17.09%和16.00%,低于可比同行均值19.85%、19.89%和17.23%。
近年来,国内高性能稀土永磁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各大稀土永磁材料厂商为争取优质客户、维系市场份额频繁采取降价手段,下游厂商亦普遍对采购价格实施管控降本,行业竞争呈现进一步加剧态势。同时,公司业务发展受到下游新能源汽车及汽车零部件、节能家电、风力发电、3C消费电子等行业领域的需求变化影响,如果未来上述行业需求出现不利变化,将进一步加剧上游稀土永磁材料行业的竞争,导致公司面临产品毛利率下滑的风险。
供应商较为集中,客户集中度存波动
报告期各期,天和磁材直接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分别为87.62%、89.83%、90.68%,占比较高。公司生产使用的原材料主要为镨钕/钕、镝铁、铽等稀土金属,单价较高,且深受全球宏观经济形势、国际贸易环境、国家产业及货币政策、市场供求及博弈关系等因素影响,价格波动较为明显。稀土永磁材料厂商大多根据主要原材料价格走势,综合考量自身盈利目标与客户接受度,及时调整产品售价,但因部分存量订单售价已锁定,增量订单调价尚需经过一定的过程,因此稀土永磁材料成品售价调整通常滞后于原材料价格波动。
报告期内,公司对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额占总采购额的比重分别为80.29%、77.91%和85.21%,占比较高。公司目前主要面向中国北方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复能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有研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赣州晨光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等主要供应商,开展规模化、集中化采购。报告期内,公司对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分别为7.813亿元、12.804亿元、23.932亿元,占当期总采购额的比重达到80.29%、77.91%、85.21%。
报告期各期,公司从北方稀土采购镨钕金额分别为2.942亿元、7.72亿元和14.832亿元,占镨钕采购总金额的比重分别为58.53%、79.10%和84.77%,占比较高。我国系全球稀土原材料的主要产地。国家多年来不断完善稀土矿开采规范及冶炼准入要求,支持中国北方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六大集团对稀土资源进行整合,形成稀土资源高度集中管控。
汽车为稀土永磁材料的最大消费领域,包括传统汽车与新能源汽车。2020年-2022年度,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合计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8.46%、30.63%和39.14%,客户集中度存在波动。其中,2020年,部分报告期内新增的重要客户如普瑞姆,法雷奥等销售占比上升明显,因此销售集中度出现了下降。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3.883亿元、4.786亿元和4.821亿元,占同期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5.15%、24.44%和18.67%;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的账面价值合计分别为1.472亿元、1.673亿元和1.113亿元,占同期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53%、8.54%和4.31%。报告期内,公司应收款项占资产总额比例较高。2020年末-2022年末,公司前五大应收账款余额合计分别为1.24亿元、1.512亿元和1.445亿元,占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分别为30.71%、30.53%和28.13%。
报告期各期末,天和磁材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3.96亿元、6.192亿元和11.943亿元,占同期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5.65%、31.61%和46.24%,存货金额、占比呈现上升的趋势。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较大,公司各期期末存货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分别为145.52万元、549.15万元及1,423.13万元。
境外销售可能存在因第三方专利保护体系导致被诉讼
日本稀土永磁材料研究起步较早,相关企业的专利布局较为成熟。尤其是日立金属,长期在全球主要的烧结钕铁硼消费市场欧洲、中国、日本、美国开展专利布局。1983年其向日本、欧洲、美国提交了关于烧结钕铁硼基本成分专利的申请,成功取得烧结钕铁硼磁体基本成分的专利权。截至目前,前述基本成分专利已陆续到期,相关技术逐渐成为公知技术。但是,日立金属仍在前述地区留有大量烧结钕铁硼制造工艺相关的专利,该等专利尚在有效期内。
根据大地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的核查意见》,大地熊与日立金属的和解协议中设有保密条款,约定专利使用费的具体计算过程、具体金额等为限制向公众披露的内容;大地熊仅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报告期内大地熊向日立金属支付的专利使用费占营业总成本的比重不超过1%且占利润总额的比重不超过10%。同时,经查阅正海磁材公开披露信息,其亦未披露和解协议中关于专利使用费的具体计算过程;宁波金鸡强磁股份有限公司为非上市公司,亦未公开披露其与日立金属和解协议的具体内容。
参考大地熊披露的数据,如日立金属提起专利侵权诉讼,公司采用与3家公司相同的方式解决,如公司因日立金属起诉而与日立金属进行和解并支付相关和解费用的,报告期内,公司向日立金属支付的专利费用分别不超过1,041万元、1,558万元、2,344万元,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不超过7.01%、10.00%、10.00%。
2020年末、2021年末及2022年末,天和磁材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余额合计分别为9759.54万元、2.17亿元及8.1亿元,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7.49%、59.19%和60.41%。而从资产负债率角度,天和磁材则远远超越可比同行平均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