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佛山市招生办公室发布,关于做好我市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填报工作的通知:
01、填报时间
考生填报志愿时间:5月24日~27日;
报名点审核志愿数据时间:5月28日~31日。
02、填报方式
各区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考生自行上网填报和中学集中填报两种方式。区、中学、考生按分级管理权限,凭账号及密码登录佛山市中考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志愿填报工作。
03、批次安排
我市中考志愿依照“结清一批,再启动下一批”原则,招生部门按志愿设置的顺序,分批次逐个层次投档录取。在各批次中,提前批、第一批和第三批批次由市统一设定,第二批由各区根据实际设定,每批次内再划分若干个层次。具体安排如下:
包括面向全市招生的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市一中等9所学校(包括佛山市第一中学、佛山市第二中学、佛山市第三中学、南海区石门中学、南海区南海中学、顺德区第一中学、顺德区李兆基中学、三水区三水中学和高明区第一中学等9所学校,以下简称“市一中等9所学校”)特长生、其他学校面向全市招生体育和艺术类计划、市中心业余体校和市体育运动学校招生计划。
包括市一中等9所学校名额分配(指标生)、市一中等9所学校普通生(含剩余招生计划)、面向全市招生的普通高中普通生和民办普通高中公费生。
包括区内招生公办普通高中(含名额分配、普通生等)、民办普通高中民办生、职普融通试点专业(具体层次由各区设置)。
包括面向全市招生的中高职教育贯通实验班、三二分段中高职衔接、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预备技师班、面向全市招生和面向区内招生的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部省属及外地在我市招生的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
第二批次录取结束后,将组织普通高中补录。公办普通高中剩余计划面向区内招生,民办普通高中剩余计划面向全市招生。
04、录取办法
各普通高中学校的名额分配、普通生(含剩余招生计划)等录取办法详见《佛山市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意见》附件2。自主招生录取办法详见《佛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及各相关学校招生工作方案。体育、艺术特长生的招生办法详见《佛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佛山市2023年招收艺术特长生术科考试工作的通知》和《佛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佛山市2023年招收体育特长生术科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中职学校(技工学校)招生投档方法与普通生类似。市招生办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适当划定普通高中录取最低资格线,合理引导初中毕业生有序分流;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批次完成后,中职学校(技工学校)未完成招生计划实行注册入学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