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5月10日讯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发布的消息显示,北京首善会明殡仪服务有限公司违反价格法被处罚。
根据处罚信息,在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4月11日期间,北京首善会明殡仪服务有限公司在解放军总医院第五医学中心南院区太平间提供冷冻存尸服务,未执行政府部门规定的“冷冻存尸费3日以内每具每日30元;3日至7日每具每日40元;7日以上每具每日50元”;提供一般整容服务,收取一般整容费和一次性化妆包费用,未执行政府部门规定的“正常遗体整容,150元/具”;提供遗体防腐服务,收取消毒费和防腐剂费用,未执行政府部门规定的“正常遗体3日以内,380元/具;3日以上至7日以内,580元/具”。
其中,北京首善会明殡仪服务有限公司违法收取冷冻存尸费23笔,按政府定价标准应收2770元,实收53720元,多收价款50950元;违法收取一次性化妆包费用132笔,多收价款19800元;违法收取遗体防腐费28笔,多收价款560元,合计多收价款71310元,违法所得7131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一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第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第项,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现责令北京首善会明殡仪服务有限公司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罚款356550元;没收违法所得713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