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5月10日讯 辽宁省朝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官网近日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朝阳轩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轩和铭樾府一期项目地下停车场和9号楼门卫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被前期改正并处罚款共40.3万元。
据了解,今年2月,朝阳市城管局对该案立案调查,经朝阳市龙城区规划局核实,确实涉案项目地下停车场未按照规划实施,擅自少建,规划审批地下12461平方米,面积实测为7832.0平方米,比审批面积减少4629.0平方米;9#楼门卫未在规划审批范围,调查取证后认定违法。
朝阳市城管局认为,轩和房地产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决定对违法建设部分限期6个月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5%的罚款,其中地下停车场部分处罚款401151元,地上9号楼门卫部分处罚款1659元,共计402810元整。
资料显示,铭樾府项目占地近9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3万平方米,容积率为1.5。此前,轩和房地产曾因该项目中批建违建被朝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