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财经5月9日,据企查查,泰山石膏有限公司成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金额307078元,立案日期为2023年5月8日,执行法院为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案号为鲁0911执1195号。
据乐居财经了解,泰山石膏成立于1998年6月24日,注册资本约1.56亿元,法人代表为贾同春,经营范围包括:轻质建筑材料制造;轻质建筑材料销售;石灰和石膏制造等。目前,其由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100%持股。北新建材的大股东为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37.83%。中国建材的大股东为北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7.61%。北新建材集团的大股东为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持股70.04%。后者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100%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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