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协鑫集成发布公告,公司拟与协鑫科技有限公司签署《硅片销售合同》,合同约定公司于2023年向协鑫科技苏州采购不超过1.06GW硅片,约合13,880万片,总采购金额不超过90,000万元。由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朱共山先生间接控制协鑫科技23.67%股权,协鑫科技间接控制协鑫科技苏州100%股权,因此协鑫科技苏州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协鑫集成表示,本次关联交易属于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公司在建的芜湖协鑫 20GW高效电池片制造项目生产经营需要采购大量的光伏硅片,协鑫科技苏州作为国内领先的硅片企业,能够为公司稳定地供应高品质的硅片产品,符合公司光伏主业战略布局。本次关联交易定价遵循了市场定价原则,价格公允合理,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对关联方的重大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