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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伴们注意啦!
泉州市2023年上半年(春季)
中小学和幼儿园
教师资格认定即将开启
这些注意事项你需要了解~
各县(市、区)教育局,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各有关高校,市直各学校(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3〕28号,见附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23年我市上半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机构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各县(市、区)教育局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经县(市、区)教育局审查后,报泉州市教育局认定。
二、认定对象和条件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国家及我省规定的申请条件,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符合上述条件,在我市申请认定的人员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三、教师资格种类及学历条件要求
(一)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二)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四)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五)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教师资格认定的有效学历是指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或通过“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认证。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学历学位认证,可作为认定相应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学位。
四、日程安排
申请教师资格,全省统一实行网上申报,我市日程安排如下:
(一)网报时间
全市统一时间:2023年5月26日8:00-6月19日24:00。
(二)体检时间及要求
各县(市、区)教育局认定机构应在网报系统开通前做好与指定的体检医院沟通、协调工作,落实体检要求,确保申请人顺利完成体检工作。
(三)现场确认和认定(领证)时间
具体时间安排
五、网上报名流程及要求
(一)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实行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应在相应认定机构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和认定报名,逾期不能补报。请申请人务必认真阅读中国教师资格网上申报操作提示信息,按自身实际情况及网上申报流程和提示,真实、准确地填写个人申报信息,并正确选择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特别注意,网报系统新增申请人实名核验功能,网报时请按照系统提示进行身份注册,在网页上填报并提交申请信息。按规定,同一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成功申领后的一年内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领第二本教师资格证书。
(二)申请人注意正确选择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选择泉州市教育局,现场确认点选择户籍或居住地所在的县(市、区)教育局。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均选择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
(三)核对所填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申请人务必要填写正确的常用电子邮箱,以备在遗忘登录密码时,通过电子邮箱找回密码)。
(四)提交成功后,系统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五)申请人请牢记设定的登录密码,忘记登录密码不能登录的责任自负。
(六)申请人自行网上打印 “申请表”(请用A4纸打印)备用。
(七)报名结束以后,请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六、现场确认(认定)工作要求
网上申请成功后,申请人须准备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在申请人户籍或居住地所在的教育局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现场确认点进行提交、现场确认报名及领取证书。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可委托所在高校统一办理。注意正确选择确认点,有疑问请向相应确认点咨询。
(一)现场确认点
地址:鲤城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打锡街157号)
地址:丰泽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教师资格认定窗口(妙云街160号)
地址:洛江区教育局三楼人事股(万安街道万贤街36号)
地址:泉港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企业登记综合服务窗口(D19)
地址:晋江市行政服务中心3楼H综合事务服务区H06号教育窗口(罗山街道世纪大道333号)
地址:石狮市教育局(嘉禄路568号,一楼行政服务中心教育分中心)
地址: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B3区教师资格认定窗口(美林街道江北大道1号)
地址:惠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一层教育局窗口(世纪大道电信大楼)
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1号楼一层教育局窗口(城厢镇二环路)
10.永春县教育局
地址:永春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综合窗口(五里街镇八二三中路22号)
11.德化县教育局
地址:德化县行政服务中心七楼教育局窗口(浔中镇东浦口5号)
12.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教育文体旅游局
地址:泉州台商投资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38号窗口(滨湖南路大创商厦)
13. 泉州师范学院学生工作部(受理本校2023届本科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
地址:泉州师院学生服务中心(东海校区文科楼A栋一层)
(二)申请人现场确认所需提交的材料
根据省审改办、省数字办的部署要求,福建省教育厅形成了省、市、县教育行政审批服务事项“五级十五同”审批服务目录清单,各县(市、区)教育局认定机构现场确认点应结合教师资格网络管理系统信息对申请人所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申请人提交材料如下: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规定,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证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如有需要,教育行政部门要为港澳台居民申请无犯罪记录证明提供函件等便利)。各认定机构需将无犯罪记录证明留档备查。
申请人按上述材料清单所列顺序整理,并装入档案袋,档案袋封面注明申请人姓名、申请资格类别、任教学科、工作单位及联系电话。申请人的原件材料经现场确认点核验后即退回申请人,符合法定认定条件的,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七、注意事项
请申请人按各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体检、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
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来源:泉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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