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速天气 资讯 亚厦股份被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金额为18.17万元

亚厦股份被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金额为18.17万元

乐居财经 2月28日,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被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金额为18.17万元。案号为粤0391执1173号。案件立案日期为2023年2月27日。

据企查查,亚厦股份始创于1989年,注册资本13.4亿元,法定代表人为张小明,经营范围含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等。公司由亚厦控股有限公司持股32.77%。

亚厦股份曾涉司法案件2883起,该企业有被执行人记录23条,被执行总金额323.4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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