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幼儿园中的人员架构是全面围绕科学照顾幼儿的标准设置的,其中包括专职的管理人员(园长等)、幼儿教师、卫生保健人员、保育员、餐饮、行政等其他辅助人员。保教主要是指的幼师和保育员,我国的学前教育模式是保教结合,所以在人员配置的标准上是有明确文件的。
早在2013年教育部发布的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试行版,一直沿用至今,其中对于各个岗位的教职工有明确的数据参考。本文简要介绍下。
根据幼儿园其面向幼儿这一特殊性,教育教学并不占据主要的比例,要从科学的安全护理为基本点,让每一个孩子可以舒适的度过园区的每一天,在通过各种游戏活动形式的教学模式、保育保健营养的多维护理,给与幼儿专业的照护和成长帮助。
教职工与幼儿的配备比例参考
服务类型
全园教职工与幼儿比
全园保教人员与幼儿比
全日制
1:5~1:7
1:7~1:9
半日制
1:8~1:10
1:11~1:13
对于全日制幼儿园,每个班要求配置2名教师和1名保育员老师,有条件的可配置3名教师。半日制同样。
寄宿制幼儿园要求至少在全日制幼儿园人员基础上每班增加一位教师和保育员。
对所辖社区或村级幼儿园(班)负有管理和指导职责的中心幼儿园,应根据实际工作任务和需要增配巡回指导教师。招收特殊需要儿童的幼儿园应根据特殊需要儿童的数量、类型及残疾程度,配备相应的特殊教育教师,并增加保教人员的配备数量。
如上表2详细体现了不同班级的保教人员配置情况,对于班级规模、教师和保育老师的人数提供了标准的参照。在此,幼儿园除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标准配置或增设相应老师,还需考虑在职教职工日常病产假或外出研修等情况,以确保岗位上有适当的人员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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