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3月31日,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在其网上专栏「财库论」称,早于2021年,当局已先为开放式基金型公司和有限合伙基金设立简便的基金迁册机制,以便利外地基金来港营运。建基于基金迁册机制的正面经验,政府认为现在是适当时机,为香港设立一套可广泛适用的公司迁册制度。
设立公司迁册制度之后,有意落户香港的外地公司,将毋须再透过复杂和昂贵的清盘程序或法院核准的安排计划,便能无缝地把公司成立的所在地迁至香港。他说,过去业界曾反映有现时并非在本港成立的公司,特别是在港已有一定业务规模或希望利用香港优势拓展业务的企业,有兴趣迁册来港。政府现时提出引入公司迁册制度,正可顺应市场需求,为公司迁册来港提供一条快速连接道,促成他们的迁册决定。许正宇表示,自本月起,将陆续约见主要持份者包括商会、专业团体以及相关法定咨询组织等,说明政府有关引入公司迁册制度的构思,并听取他们的专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