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所谓“寒窗苦读十数载,一朝金榜题名时”,对于考生而言,高考无疑是眼前最重要的一个人生转折点,报考的专业也必然是经过了深思熟虑才决定的。然而,每年都会有一些成绩非常好的考生,由于视力不符合要求,无法选择自己喜欢的专业,留下人生永远的遗憾。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所列条款,眼睛视力有问题的考生,高考填报志愿分为“不宜就读”和“不予录取”的二种。
“不予录取”具有肯定性,指考生填报了该志愿专业,即使成绩再高,也不会录取。因此,考生填报志愿时要特别注意主检医生做出的体检结论。“不宜就读”的专业是指《指导意见》第三部分的9条内容,是供考生填报志愿作为参考。考生报考了不宜就读的专业,学校不得以此为依据,拒绝录取达到相关要求的考生。
二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
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且无并发症,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4.9,眼底检查正常,除指挥、装甲、测绘、雷达、水面舰艇、潜艇、潜水、空降、特种作战专业外合格。
其中:指挥、装甲、测绘、雷达、水面舰艇、潜艇专业,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9;潜水、空降、特种作战专业,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不低于5.0。
下列情况合格:先天性少数散在的晶状体小混浊点,不影响视功能的;短小的玻璃体动脉残遗,少数丝、点状玻璃体混浊,无症状的。
左右眼单眼裸视力,理科类专业应在4.9(0.8)以上,文科类专业应在4.8(0.6)以上,无色盲、色弱。
(说明:上述资料出自《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公政治[2000]137号文件、《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1997]后联字2号文件)
【薛老师高考规划工作室】温馨提醒:填报志愿时,一定要仔细了解该专业的体检、年龄等招生要求,以免报考专业受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