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3月20日,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为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进行授权管理的公告。
观点新媒体从公告获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招商蛇口拟为因开展房地产业务而成立、合并报表范围外或者公司所占权益比例不超过50%的项目公司新增不超过人民币508.56亿元的财务资助额度。
据了解,资助条件包括,被资助对象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对象范围,且不是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被资助对象从事单一主营业务且为房地产开发业务,且资助资金仅用于主营业务;拟新增资助总额度不超过招商蛇口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人民币1017.12亿元的50%,对单个被资助对象的资助额度不超过招商蛇口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人民币1017.12亿元的1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招商蛇口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人民币442.5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3.5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人民币305.3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