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忻州市嘉先生向山西经济日报记者求助:在忻州市今年小升初工作中,孩子报名参加了忻州市北方初级中学电脑派位工作(报名号尾号881)。摇中后办理入学手续时,北方中学因该生没有忻州市居住证不予办理入学手续。
就该名学生家长反映的问题,山西经济日报记者走访了北方中学及忻州市教育局,并向相关部门负责人了解了具体情况。
据了解,该学生在今年忻州市小升初工作中,在规定期限内登录忻州市小升初网上报名系统,填写了北方中学志愿。根据忻州市教育局安排,北方中学在电脑派位结束后,按规定对摇中学生资料进行了复核。核查发现,该名学生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该生户籍不在忻州市,且无忻州市居住证。北方中学报名条件为具有忻州市户籍的2023年小学毕业生,且跨市流动人口须持有《忻州市居住证》。
为切实保证学生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就该生的户籍情况,校方会同忻州市教育局与辖区内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取得联系,进行了进一步核实确认。该生情况确实与相关条件不符,故按规定取消该生录取资格。
目前忻州市教育部门及北方中学已经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并就政策进行了解释说明,该生就读初中具体事宜也由教育部门进行后续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