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9月13日,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等11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培育和服务独角兽企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涉及如下:
保障独角兽企业空间需求。
推动有基础有条件的重点区域围绕主导产业建立独角兽企业聚集区,面向全球吸引独角兽及其生态链企业落地布局。
对符合条件的独角兽企业购置研发、生产用地,可适用混合用地政策,加快审批进度,依法实现拿地即开工。对独角兽企业在京新增落地项目,市区联合根据创新水平和在京发展情况给予资金支持。
加强独角兽企业引才落户支持。
加大对独角兽企业高级管理人才和核心技术人才引进落户支持力度,独角兽企业引进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可实行计划单列。
在工作居住证、人才公租房、博士后工作站等方面给予独角兽企业重点支持。为独角兽企业聘用外籍人才提供来华工作许可和居留许可两证联办便利服务。
支持独角兽企业融入全球创新网络。
对企业设立境外研发机构、开展PCT等高价值专利布局、创制国际标准、发起海外并购、拓展全球市场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为符合条件的独角兽企业提供数据跨境便利化服务。依托中关村论坛举办全球独角兽企业峰会,促进独角兽企业加强国际科技交流合作。
探索营造包容审慎的监管环境。
加强新经济新业态领域独角兽企业的行业发展促进工作,有关部门定期与独角兽企业、相关行业组织和专家会商,形成包容审慎监管意见并适时试点落实。
推动适用的先行先试改革举措在独角兽企业加快实施。建立对独角兽企业的动态分析机制,加强对独角兽企业的宣传服务,并为其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