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海丰县教育局评估小组评审,下列146所幼儿园,通过普惠性幼儿园认定评审,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年9月8日至9月14日止(共5个工作日)。若对通过幼儿园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县教育局学前与职业教育股或有关部门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受理部门:海丰县教育局学前与职业教育股
邮政编码:516400
联系人:蔡旭彪、洪雪梅、柯丽雅
联系电话:6696978
素材来源官方媒体/网络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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